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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臺後才想起看手機。
當時已經過了零點,他那部私人用的手機上有兩百多個未接電話,但打到23:59時就戛然而止了。
他嚇了一跳,連忙打回過去,不到一秒電話就接通了——那時候餘煦還沒變聲,話裡帶著悶悶的哭腔,說以為哥哥不要我了,別不要我,我很聽話的。
這可能也是為什麼後來他很少拒絕餘煦,只要不涉及原則問題,基本都持放任態度——他不拒絕的時候餘煦還能管好自己,但如果拒絕了,態度稍微強硬一點,這個小朋友就能把自己嚇個半死,然後拿剩下半條命過來地纏死他。
後來逐漸長大,餘煦對他也沒那麼偏激了,至少不會在他面前表現出來,或者說換了一種更加溫和無害、對彼此都有益的表現方式。
直到那天他被迫發情,帶著一身其他人的資訊素回來,在餘煦眼裡看到那種熟悉的、混亂又尖銳的怒意,才意識到餘煦對他不只是黏,內裡還藏著更晦澀的獨佔欲。
但說來奇怪,可能是因為他從小在一種無人疼愛的環境下長大,並不排斥這樣偏執的感情,反而有種微妙的滿足感,能從源源不斷的過盛愛意裡嚐到安心。
沉默良久,他嘆了口氣,伸手揉了揉餘煦的耳廓,溫聲道:“不會的,我不介意。”
餘煦的耳朵很薄,也有點兒像小動物,一揉就紅了——他忍不住抽了口氣,不敢甩開,只能侷促地低下頭,把臉埋在餘昧腿上。
發現餘昧沒有阻止的意思,又不自覺得寸進尺,伸手環住那截清瘦的腰,撒嬌似的,像被順好了毛輕聲咕嚕的貓。
餘昧潛意識裡可能是把他和回家的感覺聯結在一起了,這麼隨手逗著逗著,精神也漸漸放鬆下來,沒再說話,享受開始巡演後難得的放空。
不知過了多久,餘煦突然想起什麼似的,抬起頭,看著他道:“對了,哥哥,可以給我籤個名嗎?”
餘昧:?
“我早就想這麼幹了,”餘煦站起身,居然真的從包裡找出一根記號筆,拔了蓋子塞進他手裡,又挽起袖子,把手臂攤在他面前,“這裡。”
餘昧低下頭,對上他仰視的目光,被他眼裡粼粼的期待晃了一下,還是沒能拒絕,一邊覺得有些怪異,一邊捏著他的手腕,一筆一劃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他簽得很小心,不確定記號筆多久能被洗褪,就簽在了靠近手肘的地方,指節大小的兩個字,像一方小小的印。
餘煦仔細端詳了一會兒,覺得不夠,又磨著他在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