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中國古代十大名醫(7)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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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宋慈又歷任江西、湖南提刑官。他常年奔走在刑偵一線,重視證據,不輕信口供,遇有死者,必究其死因,即使是偏僻惡溺之處,也必須親往視察,從不曾有一絲一毫的怠慢。公元1247年,宋慈調任廣州知州,兼任廣東經略安撫使,不再直接審理案件。因此,他開始將畢生所學結合《內恕錄》、《折獄龜鑑》、《校驗法》等法醫理論融匯自己一生的檢驗心得,終於在去世的前一年,完成了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
天幕之上,一本厚厚的標註著“洗冤集錄”的書本緩緩展示,書中記載的各種死因檢驗之法一一呈現:
“自縊身死者,兩眼合、唇口黑、皮開露齒。若勒喉上,即口閉牙關緊,舌抵齒不出。又云:齒微咬舌。若勒喉下,則口開,舌尖出齒門二分至三分。”詳細精準的描述,讓眾人驚歎不已。
還有對溺死之人的判別:“若生前溺水屍首,男僕臥、女仰臥。頭面仰,兩手、兩腳俱向前。口合,眼開閉不定,兩手拳握,腹肚脹,拍著響。死後入水則無此。”
秦始皇目光炯炯,喃喃道:“此等細緻入微之法,猶如洞察幽冥,朕之律法若有此輔助,冤獄當可大減。”
漢武帝神色凝重:“宋慈此人,心思縝密,其著述堪稱斷獄之瑰寶,能於屍身之上尋得真相,使亡者昭雪,實乃奇人奇書啊。”
天幕之上,《洗冤集錄》的內容仍在繼續展現,眾人皆沉浸於這前所未有的法醫學識之中。
【《洗冤集錄》共5卷53目,約7萬字,內容非常豐富。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勘察現場、鑑定死傷的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其中區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的方法至今還在應用】
【例如,判斷一個人究竟是落水溺亡還是死後拋屍,宋慈透過檢驗頭骨即可得到答案。他將處理乾淨的頭骨放在盆中,取熱水從頭頂澆灌,如果盆中落有泥沙,則證明落水時曾掙扎呼吸,因為會泥沙透過五官進入顱內;但若是死後拋屍,被害人已經沒有呼吸,則泥沙不能入】
【有一次,一個村民被人用鐮刀砍死,為了找到兇手宋慈便召集村民將所有鐮刀收集起來。夏天的陽光下,七八十把鐮刀中有一把被蒼蠅圍繞,於是宋慈便指認這把鐮刀的主人就是兇手,殺人者叩首服罪。這便是歷史上有名的“蒼蠅集聚案”。這個案件是靠血腥集蠅原理破案的一個科學實驗】
“妙!妙!太妙了!此人角度奇特,破案如神,此乃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