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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週末這天我起的很早,隔壁甚至還有叮叮噹噹的裝修聲,可是我的情緒卻絲毫不受影響,這當然要歸功於明思。
十點半剛過,明思準時造訪。我開啟門時,他正慵懶地倚著門框。
我看了眼牆上的掛鐘:“你總是這樣準時。”
這句誇獎人的話卻並不令他受用,他耷拉著眉眼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有什麼辦法?我低估了今早的交通質量,害我在這門前等了將近二十分鐘。”
我不禁捂著嘴笑,就會裝,誰信你?
見我自顧自地笑,他又說:“別在那傻笑了!算我奉勸你一句,不要輕易把帥哥涼在門外,小心遭人圍觀。”
真臭屁!我連忙側身做了個“請”的手勢,他像變魔術似的從身後拿出一瓶紅酒。
“想我的時候也不用出去買醉了。”
我又忍不住要笑,見他一個不耐煩的眼神過來,只得忍下。
“能不能參觀臥室?”
我歪著頭笑盈盈地看他:“請自便。”
明思毫不客氣地坐在我的床上:“你喜歡這個色調?”
“沒錯!”
正是因為這個顏色,我租下了這套單身公寓。雖然這裡離市區較遠,但是遠也有遠的好處,有的時候這裡安靜得甚至聽不到風聲,在喧囂的鬧市呆久了,便覺得這份寧靜尤為的珍貴。
“我知道有種花與這顏色非常接近,叫做香羅蘭。”
“我只聽過紫羅蘭,不知道還有香羅蘭。”
“咦,想不到你還留著這個。”
明思從床頭拿起一個八音盒。翻開蓋子,《致愛麗絲》緩緩流淌出來,一個美麗的少女隨著旋律翩翩起舞。已有七歲高齡的八音盒,電池換過無數,仍有這樣的音質,這令明思甚為驚訝。
那是我十八歲那年,即將離開家鄉時,明思送給我的生日禮物。那一年發生了太多事。較為輕鬆的一件便是他轉學到了我們班。
我還記得那一天,高高瘦瘦的他穿著補丁褲,沙灘涼鞋,還有映著骷髏頭的大背心。他的頭髮也不是與班上男同學一般中規中距的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