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番外(上)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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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春娟搬到高震房裡之後沒多久就過年了,高震買了很多年貨回家,而這無疑是譚春娟長這麼大過的最豐盛的一個年。
大毛這時候早就爹長爹短地整天跟著高震了,二毛什麼都學哥哥,自然也叫了爹,於是在一起不過一兩個月的一家人,竟然顯得無比親密。
大年夜,高震給了大毛二毛每人十八個銅板的壓歲錢,突然又道:“大毛二毛的名字要不要改改?開了年大毛要去唸書,總不能一直叫這個名字。”
“什麼?”譚春娟震驚地看著高震。唸書?那可是燒錢的玩意兒,高震竟然讓大毛去唸書?以前姚天豪這個親爹都從來想不起這件事!
“大毛不是很喜歡學東西嗎?”高震反問。
“爹,我只要學會算賬就行了,好幫你算錢,不用去唸書。”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時候過的太苦,他小小年紀就學會了看人臉色,說話總能說到別人心坎裡。
“你娘也不懂什麼,你要學東西還是去學堂更好,就這麼定了。”高震拍板決定。
於是等過完年,被養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為高江,然後穿著新衣服進了鎮上的學堂,他剛去的時候,幾乎沒人能把他和以前那個姚大毛聯絡起來。
大毛在學堂學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讓他去讀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沒有這個天分,相比於拿著軟趴趴的毛筆筆畫之乎者也,他更喜歡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歡處處學著高震的行事作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看著越來越像高震了。
十二歲的大毛開始跟在高震身邊賣肉,同時飛快地往上竄個子,等他十五歲的時候,他雖然看著還算瘦小,但已經可以獨自開始賣肉了,也是這年,譚春娟在相隔三年後生下了高震的第三個的孩子,這回又是一個女兒。
那些說高震會斷子絕孫的謠言早就已經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過的比鎮上大多數的人更好。
當然,高震其實從一開始就不在乎外頭的那些謠言,眼看著大毛已經能獨自賣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別的生意。
高震當年離開鎮子去流浪的時候才□□歲,而他能活下來,完全是因為被軍隊裡一個伙伕救了,他一開始在伙房幫著燒火做飯,等十六七歲的時候就去當了兵,還參加了幾場戰爭,只是他雖然有一身力氣,脾氣卻不太好,也不會跟人拉關係,所以一直都混的不怎麼樣,後來眼看著升遷無望,又惦記著當年堂叔一家把自己趕出家門的仇,乾脆就回到了鎮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