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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當地政府有再大的貢獻,只要是超過200塊大洋,立刻槍決。
100塊到200塊大洋之間的剝奪現在的職務,全部發配到苦寒之地勞作20年。
100塊大洋以下的勞作10年,包括一塊大洋在內。
當這幾條法律頒佈出來之後,全國乃至全世界的人都嚇了一跳,這到底是和腐敗官員有多大的仇呀,動不動就以10年為期限,要知道現在的大秦可沒有那麼多的人能當官,文化知識低下,選出一個官員來可不是那麼容易的。
但是贏朝洪依然決然的頒佈了這三條法令,不管你們如何反對,我就把這三條法令放在這裡,並且第1批25名官員已經查出來了,這25個人槍斃了21個人,剩下的4個人也全部都被放逐到了匈奴草原上。
這也是國民軍第1次槍決自己的人,其中包括12名軍官和9名政府官員。
在這12名軍官當中,還有4個人曾經榮立戰功,而且獲得過上級嘉獎,但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們違反了贏朝洪頒佈的法律,不管他們以前做過多大的功勞,國民軍內部從來沒有攻過相抵這一說。
按照馮參謀長的命令被槍斃的這十幾個人,全部都是穿著他們的軍裝被槍斃了,而且還被送到了國民軍的佔領各地,讓當地的軍官全部觀看槍斃的過程。
這麼做也是有原因的,要讓國民經驗,所有的人官員都看清楚,你們只要是敢於伸手,那麼上面就敢處置你,這些人都是鐵骨錚錚的戰鬥英雄,但是當他們伸手貪汙的時候,國民軍的上層是絕對不會輕饒他們的,該槍斃的一律槍斃。
經歷過這件事情之後,對國民軍內部的軍官也是震動頗為大,雖然贏朝洪的刑罰過於嚴厲,但是很多人也說了,只要是你不貪汙的話,哪怕一塊大洋槍斃貪汙犯,那也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你何必管是一塊大洋槍斃還是1000塊大洋槍斃呢?
剛開始的時候的確有很多軍官的心理過不去,但是聽了這個言論之後,他們很快就釋然了,這話說的對呀,反正我們也不貪汙,公款何必去管這個事呢,好好管好自己份內的事就行了。
最主要的就是現在國民軍軍官的待遇也非常的好,沒有必要為了這200個大洋丟了腦袋。
除此之外,軍隊內部還成立了追繳部門,不要以為你死了之後這個事兒就完了,遠遠不是一個結束,這僅僅是一個開始而已。
你貪汙的錢必須得都追回來才行,如果要是追不回來的話,那麼不管你的孩子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