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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呢?
直到古墓裡,出土了一部書。
書中內容如此有趣,那個時代的風土人情,躍然紙上。
比起枯燥的文獻,這部書簡直像小說一樣引人入勝,或者說,這就是那個時代的小說。
我完整地看完了那些書,陷入了作者所記錄的那個世界。
我開始對作者感興趣,開始拋開著作,去研究他本人。
越是研究,就越是被他的人格魅力吸引。
他留下的文字,幽默,卻又溫柔、悲憫。
他本人,也應當如是。
這樣的人,不應該被掩埋於歷史長河。
然而由於資料有限,無論我如何細挖,都找不到對他的記載,無法還原他的歷史身份。
我想,這大概會成為我一生的遺憾。
直到一個雨夜,我抱著書離開學校,被一輛電瓶車迎面撞翻。
再醒來,就在戰場上,成了一個無名之卒。
好在我熟讀史書,對古代排兵佈陣的方法很有研究,加上讀書時,每天鍛鍊,身體素質很好,才活了下來。
三年後,甚至封了侯。
可這對我,並沒有什麼意義。
我與絕大多數都說不上話。
我好像一粒塵埃,漂浮在空無一物的宇宙。
孤獨幾乎要將我壓碎。
即便努力融入,卻仍只是一個異鄉人。
像個歷史的旁觀者,獨立於時代之外,無法與人產生羈絆。
直到後來,我在酒樓裡遇見了她,十六生。
那是我研究了六年的人,是我與這個世界唯一的羈絆。
那一刻,我終於不再孤獨,靈魂有了依附之處。
我不再是異鄉人,我的存在有了意義。
繼續相處,我發現,她比我想象的,還要有魅力。
年輕的十六生,不,我應該叫她,霍思弗,善良純真,又與眾不同,像棵野草一般生命力十足。
誰能不心動呢?
朝朝暮暮的相處中,我無法控制地愛上了她。
我很害怕失去她,在這樣混亂的時代,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消失。
我像捧著一捧泡沫一樣,小心翼翼地維護我在這個世界唯一的念想。
許是感念我的真誠,從城北迴去的那天晚上,她點了頭,說願意嫁我。
我也曾糾結過,愛上一個古人,這樣對嗎?
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