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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靠寫歌維生,畢竟要達到那種程度也太困難了吧?如果有人跟我說,他想靠寫歌賺大錢,我只會在心裡大笑他發瘋了。
我很天真,但還沒有天真到想把自己餓死的程度。
大學快畢業的我很實際地盤算我的人生,我想,再怎麼喜歡寫歌,畢業當兵後我都得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不管有多枯燥、多繁瑣,總之我得自己養活我自己,不能成為拖累家人的米蟲。
我想象的畫面是,三十歲的我,五點從某間燈光不足的公司下班後,在巷口吃個面,回到家先洗個澡,再來就可以好整以暇開啟計算機桌上的麥克風,將我一整天得到的靈感全唱錄進去。
所以我想辦法考上研究所,想從研究所的所學裡找到未來的職業。
然後事情發生了變化。
我的歌,我的人生。
某一天,唱片公司開始採用我的歌,將我的歌送進錄音室重新裝潢打造,我的歌不再只有傻氣的清唱,而是套上有模有樣的編曲與伴奏,交給比我會唱一兆倍的歌手詮釋。
如此一來,大家才漸漸注意到我的創作。注意到我的存在。
歌開始暢銷,收入多了,讓我得到用全部的時間都拿來創作的自由。
我不必打領帶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到處走來走去,捕捉這個世界低聲唱給我聽的聲音、攫取這座城市敲打在我耳裡的節奏。
我看著西門町六號出口的人群寫歌。
我看著在大安森林公園牽手散步的情侶寫歌。
我看著在小區籃球場上的揮汗身影寫歌。
我看著在捷運上大聲嬉鬧的高中生寫歌。
我看著入夜的中山北路上打扮超辣的女孩寫歌。
我從來不會抱怨自己寫歌很累,因為我已經太幸運了。
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拿自己的興趣當職業?
只是,當我的歌越來越紅,越來越多歌手跟我邀歌的時候,以前我無法想象的批評,從我過去再熟悉不過的溫暖土壤中蔓延攀爬出來。
我始終很困惑,如果我寫歌無迭讓自己快樂的話,寫歌還有什麼意義?
怪里怪氣絕不押韻的歌,我還是很喜歡寫。
但我也很喜歡寫情歌啊,我也喜歡寫一些押韻押得無限柔軟的歌詞啊。
我很喜歡張學友的《一路上有你》,自然就會想要寫一些像《一路上有你》那麼真摯溫柔的陪伴型的歌。
張雨生的《天天想你》從我國小五年級就一路陪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