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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的頭兩個月,李芳偶爾會來看看我,後來她有段日子沒來,再來的時候,氣色很差,肚子也小了。
然後我才知道,她家裡人發現她懷孕的事兒,知道是我的種,又聽說我在坐牢,於是全家都勸她去打胎。
她說什麼也不肯,可家裡告訴她:
「你還沒結婚,哪來的準生證?就算你執意生下來,孩子怎麼上戶口?難道要等那個男人坐完四年牢再說?到時候孩子都三歲了!這三年怎麼熬,你想過嗎?」
家裡人最後勸動了李芳,帶她去做了流產。
這趟她來見我,是瞞著家裡偷跑出來的,就為了和我說對不起。
我悔啊,我打自己巴掌,我罵自己混蛋,如果我那晚只是點到為止,或者那晚我也跑了。
那我就不會坐牢,李芳也不會被家裡帶去流產。
後面李芳對我說她會等我出來時。
我貼著玻璃,哭得打抖。
我在心裡發誓,將來一定要讓她過上好日子,卻不知道「將來」二字那麼短暫。<olstart="2"><li><li><ol>
四年後,也就是97年,我刑滿釋放。
出獄後,我找了份餐館洗盤子的工作。
再把自己打理得乾淨一些,用在監獄裡糊紙盒的收入,買了一提旺仔牛奶和旺旺大禮包帶去李芳家裡。
當時李芳給我開門,她滿臉的高興。
她爸坐在客廳看電視,扭頭問了句誰來了,看見是我就冷哼一聲,繼續看電視。
她媽從廚房出來,好奇是誰,看見是我,轉身就回廚房。
我低著頭,很羞愧。
李芳跟我說:「他們只是在忙,先進來吧。」
然後從我手裡接過見面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