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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只有兩個當事人,就是我和寧茹。
而寧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我的請求,又怎麼可能出現在這裡?
況且她本身就在上海,現在法庭都要退庭了,她就算是答應了,又怎麼出庭作證?
不對!
剛才林川說,證人已經提前申請出庭,也就是說在開庭之前,寧茹就已經做好了出庭作證的準備?
我不由的看向林川,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律師,很顯然比我知道的更多啊。
只是林川病沒有給我任何回饋,而是昂首挺胸的看向法庭。
其實庭審進行到這兒,我已經能到意識到,二審法庭的法官等人,不管是否受到了邱彩英的影響,但是在這件案子中的傾向,已經非常的明顯了。
嚴格來說,這並不是那種真正證據確鑿無疑的案件。
難點就在於,對方提供了影片、人證以及寧茹的報警電話,形成了一條有力的證據鏈。
而我這邊看似有理,可無論如何辯駁,基本上都是口頭言論。
自我證詞,包括酒後發生關係,我與寧茹事先是否認識,以及爭吵的真相等等,都無法提供切實有利的證據。
所以法官在這個案件的判罰上,還是有一定的自由度和裁量權的。
如果是一個更加公正嚴謹的法官,可能會認為案件疑點重重,駁回起訴,發回檢方提供更多的證據和材料。
可如果法官真的就下了判決,我又沒有切實證據來證明自己,那麼這件案子,也就沒有人能哪裡說不對。
法官也正是吃準了這一點,所以才會當庭做出判決。
如果沒有林川這最後一擊的話,或許一切真的要塵埃落定,而我也真的變成一個強姦犯了!
只是——
寧茹~寧茹她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林川的發言,讓那公訴人的臉色如同吃了死孩子一樣難看,而法官也是臉色陰沉如水。
明明有證人,早不請上來,晚不請上來,卻偏偏在即將宣佈審判結果的時候,突然提出了申請,這純粹就是為了噁心人啊。
更為重要的是,這個證人居然已經得到了法院的批准,而自己卻不知道。
那法官似乎已經嗅到了陰謀的味道。
不過他略一沉吟後,還是一敲錘子,說道:“准許證人出庭!”
法官話音剛落,我就急忙向門口望去。
幾個月的時間不見,寧茹似乎沒有任何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