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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察走了進來,坐在我的對面。
在看了我半晌後,右邊那人攤開筆記本負責記錄,左邊那人則問道:“姓名?”
“張默!”
“籍貫?”
“江蘇徐州!”
~~~
“知道因為什麼進來嗎?”
幾個基礎的問題過後,左邊的那個警察突然問道。
我抬起眼皮看了兩人一眼,心中已經惱恨到了極點,壓抑著聲音,說道:“不知道!”
無論是不是我猜想的那樣,在不知道具體事情之前,我都不會胡亂說什麼。
負責記錄的那個警察,突然抬起頭,看著我厲聲說道:“張默,這裡不是你撒野的地方,去年10月28日,你在做什麼心裡沒數嗎?”
一聽到這個日期,我腦袋瞬間如同一道驚雷閃過,昏沉的狀態一下子清醒了很多。
果然背後那人,還是想以這件事為突破口!
畢竟強姦罪在我國是重罪,一旦確認下來,至少三到十年。
我現在28歲,正是青春正好的時候,真要是大牢裡蹲個十年出來,我這一生算是毀了大半!
我雖然心中驚慌,卻依舊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回答說道:“和我女朋友在酒吧喝酒!”
聽我這麼說,左邊那警察顯然有些出乎預料,眉頭皺了一下,“和你女朋友?”
我繼續說道:“對,那天和我們一起去酒吧喝酒,然後因為一些小問題還吵了一架,她還報警恐嚇我來著,所以我印象比較深刻。”
知道對方想幹什麼,所以我提前把這件事抖了出來,當然是以我自己的方式。
事情的發展走向,明顯與自己預期的不一樣,兩個警察也是懵逼了半晌。
不過這兩人顯然不是剛踏入社會的愣頭青,右邊那個微微一愣後,立即陰沉著臉,呵斥說道:“你以為這樣說就可以為自己開脫嗎?那個人是不是你女朋友,我們會去確認,但是在這之前,你將以犯有強姦罪被暫時拘留。”
左邊的警察,也說立即跟著道:“張默,你現在還年輕,又是一個企業家,前途光明。我勸你不要自誤,浪費大好年華。我們這邊已經收到舉報,你涉險犯有強姦罪,如果你現在坦白,並且獲得了受害人的諒解,量刑之時一定會從輕裁量,可如果你要是存有僥倖心理,存心頑抗法律,將會受到嚴厲的制裁。”
我已經明確知道,是背後有人搞我,但是我不確定,這兩個警察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