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搬家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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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只剩一個徽州紙商的財物沒有人領取。”崔大郎把紅玉寫給她的紙條還給她。
紙條上大大地寫著一個“衛”字,崔大郎兄妹兩個不識字,紅玉只能用這個方法讓崔大郎幫忙尋找。
從烏鳴山搬回來的物品,只有一部分刻有標記,更多的是沒有標記的。
有標記的,需要拿著戶籍憑證按照自己的姓氏去掛有姓氏旌旗的倉庫領取。
沒有標記的就麻煩了,本朝法規規定凡離家外出去一百里以外的地方都要有里長寫的路引,因此要想拿到補償,就需要出具一份由里長親筆所寫的承認他辦理過路引的文書,還需寫一份自己丟失物件的清單,衙門按照清單的四分補償,再另貼五吊錢。
雖然有漏洞,但這也沒有別的辦法了。
衛家的除了特別貴重的物件,其餘的沒有做標記,而被衛窈窈帶出來的,也只有一些金首飾刻了字。
紅玉他們三人天沒亮都進城了,趁著人少的時候翻找過存放著沒有標記的物品的倉庫,紅玉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生怕有遺漏,但還是沒有看到衛家的東西,也沒有守到衛窈窈,等出來的時候外面已經是人擠人了。
好在紅玉提前託崔大郎幫她去有標記的倉庫裡看了看,又是一無所獲。
“那你打算怎麼辦?”漁娘問紅玉。
紅玉手裡的金鐲子已經被她典當了,手頭有了錢,她心裡還是原來的打算,她說:“我準備回江陰。”
她還存著幻想,說不準禕姐兒也回江陰了,總要回去看看的,就算沒有,家裡的人還不知道姐兒出事了。
而且估摸著柏哥兒和滿哥兒正在回程,再與他們商量進一趟京城,畢竟她和姐兒走散前的目的地就是京城。
“不知道你們願不願意護送我回江陰?”
他們這對兄妹也不是每日都能捕到魚,生活實在窘迫,她給他們銀兩也不要,只收了幫她買藥的錢,她想幫一幫他們,報答他們的救命之恩。
“一人六十兩,定金先給你們一人十兩,剩下的等我到了江陰就給你們結清,行不行?”
“行……”崔大郎剛要應下,就被漁娘擰了一下後腰。
漁娘有些不敢相信,六十兩,她不吃不喝也最少要五年才能攢到:“你確定?”
“正常請兩個鏢師也是這個價格,”紅玉看出他們的猶豫,想了想說,“便是不僱你們,我也會找旁人,更何況你們身手好,我與你們也熟悉,途中有你們照映,我更自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