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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奔跑、說話,是個活生生的人。
這一刻,案情又陷入了瓶頸。
不過法醫那邊有了一點點新進展,我也是從未想過,沒有屍體,法醫還能起到這麼大的作用。
張隊說:「透過法醫的檢測,我們能確定衣服染血的時間,大概在事發當日下午的六點到八點,影片只拍到你跟陸旭走進林子,卻沒有拍到你們出來,那你是什麼時候從林子裡出來的,這個時間段,你有目擊證人嗎?」
張隊此時看我的目光已經變得很犀利了,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轉變。
我想了想說:「我從另一條路出來的,那時,天還很亮,但我沒有看時間,不過,我當時是坐公交回去的,我想公交車上的監控應該能夠確認時間。」
「哪一輛公交?」
「3866,這輛公交能到我家的攤位,我每天放學後,都要到去攤位幫忙。」
很快,他們就找到了公交監控,我是6點42分上的車,7點13分下的車。
我坐在公交車下車門右邊靠窗的位置,監控拍得清清楚楚。
我的神色帶著少許的慌張,我的臉上有被人打耳光落下的痕跡,嘴角帶著少許紅腫,最重要的是,我的手上有傷。
並且,我的家人以及隔壁攤子的人都能證明,那天我早早地就去了店裡。
因為是剛高考完,所以大家印象都很深刻,甚至連當時跟我說過什麼話都記得清楚。
他們都說我勤奮又好學,懂事又孝順,是個不可多得的好孩子,說寧可相信地球會毀滅,也不會相信我這樣的女孩子會殺人。
我爸媽什麼都不懂,出了這種事,現在還不知道怎麼炸毛呢,不過,他們還是給我請了個律師,想要把我保釋出去。
警方也沒有理由再繼續扣押我了。
張隊打量著我,隨之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卻不下命令。
律師開始「背書」了,他說了一大堆的法律條文,說得張隊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有個警察提醒張隊說:「要不就讓她先回去?」
張隊如鷹鉤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重重地哼了一聲氣:「你先回去,不過,要隨時配合我們的調查。」
其實,他們不得不放我的。
第一,陸旭是生是死,目前是無法判定的。
第二,他們目前找到的證據,也能夠充分證明我沒有殺人,最重要的一點,假設如他們推測的那樣,陸旭被分屍了,那我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