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只代表我自己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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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說話。
方玉良繼續道:“我認為,年輕人有朝氣是好事,但不能目無法紀。小孩子不聽話,需要打屁股。”
“不過,畢竟是酒後失態,我們也不能一下子把人打死。我看,讓他清醒幾天也是好的,振侯市長,你認為呢?”
這下子,萬振侯不得不說話了。
他明白,方玉良打這個電話,一是給他面子,二是逼迫他表態。
所謂的清醒幾天,應該就是拘留幾天,這實在沒什麼大不了的。
不過,李長遠恐怕真不捨得自己寶貝兒子受那個罪。
但這是方玉良主動遞出的橄欖枝,無論怎樣,他都必須要接著。
萬振侯輕聲道:“好,我知道了,就按照玉良書記的意思辦。”
放下電話,他氣的想拍桌子。
自己這等於又被方玉良踩了一腳。
但人家這一腳踩得正大光明、無可挑剔。
萬振侯相信,如果他不接著,恐怕方玉良真把棍子打下來,會有很多人痛,甚至痛不欲生。
“李長遠呀李長遠,你可真是養了個好兒子。”
萬振侯擺弄著手中的簽字筆,這個李長遠雖然忠心,但是,也是個定時炸彈。
該注意一下,千萬不要被他炸到自己。
想到這裡,他拿起電話,打給了馮萬佳,如此這般囑咐了一遍。
再說秦志遠這邊。
他很快被姜放追上。
倆人去了辦公室,關上門,商討該怎麼處理這個事情。
其實,這個事情很好處理,如果依照法律條文硬扣,那厲害怎麼也會判刑。
但是,他們倆都不是不管不顧的憤青。
方玉良儘管讓秦志遠放手去做,可秦志遠卻不能不考慮方玉良的利益。
在這件事情上,事情本身,方玉良沒什麼利益。
司馬婉婷受到侮辱,嚴格來說,也跟方玉良沒有太大關係。
但這事兒必須要有個說法,這是肯定的。
但是,如果放到顧城目前的政治環境中來看,事情就不能這樣做了。
宜將餘勇追窮寇,這確實會讓人神清氣爽,大呼過癮。
但是,兔子急了還會咬人。
如果真要判李豪,那李長遠跟萬振侯會答應嗎?
他們現在好歹還跟方玉良維持著表面上的和諧。
如果因為這個事情把他們刺激的掀桌子,方玉良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