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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絲毫不生氣,把水杯放到一邊,抱著我去了客廳沙發,然後又把水遞給我,說:“你休息一下,我去把床單放洗衣機裡。”
“不用你放,我自己來。”我把喝了一半的水放到茶几上,“你滾就行了。”
傅斯澄置若罔聞地拿起我喝剩下的水仰頭飲盡,然後說:“我叫了外賣,兩人份的,我吃完再走,不然浪費。”
我冷著臉去洗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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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出來,外賣已經到了,傅斯澄坐在沙發上,他皺著眉咬著筷子正在拆盒子,配著他解了兩顆釦子的寬鬆白襯衫以及那一頭鬆軟的頭髮,整個人帶著漫不經心的桀氣,非常的好看。
我看見他的鎖骨上有幾個吻痕,真的很不想承認那是我咬的。我記得我從前沒有咬人的習慣,也不允許別人在我身上種草莓,但是我剛剛洗澡,發現自己脖子胸口斑駁一片,都不知道這條狗是什麼時候給我咬出來的。
我一言不發地坐到沙發上拿起筷子吃飯,他點的都是清淡的菜,但是味道很好。
傅斯澄也沒說話,起身倒了杯熱水放到我面前,然後把紙巾往我這邊移了移,估計怕我冷,還把空調調高了。
他不顧吃飯,一直來來去去地在弄這弄那,最後在他試圖幫我擦頭髮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了,說:“你不吃飯就滾,別在這磨嘰了行嗎?”
傅斯澄終於坐下來開始吃飯,吃飯也不老實,老愛往我飯裡夾菜。
我最討厭別人給我夾菜。
我放下筷子:“你再這樣我一口都不吃。”
“我錯了暖暖。”他飛速認錯,端起自己的飯,“我不煩你了,你快點吃,別餓著。”
我重新開始吃飯,一邊挑菜一邊說:“你不用弄這些,我不談戀愛,也別說什麼追不追的,你要是單純圖個睡覺我還能有事沒事跟你打打炮,你要是想別的,那我只能拉黑你了。”
他似乎是笑了一下,然後說:“不管我們是什麼關係,我就是想讓你知道,我很喜歡你。”
“我喜歡你”這種話並不能引起我的什麼波動,聽得多了實在毫無感覺,況且還是從傅斯澄這種花花公子的嘴裡說出來的,可信度為負數。
不過當我抬頭對上他的眼睛時,我多少還是有點驚訝的。
他的瞳孔很黑,在明亮的燈光下倒映著微亮的光芒,直白地看過來,如果我不知道他是個什麼人,光看眼神,總覺得像是那種校園裡滿心滿眼裡只裝著一個人的男生,很真摯,很赤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