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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起來。
“這怎可能?”
“就是啊。”
“一天十樁案,那不得把人累死啊。”
“誰說不是呢。”
律妃-劉海明與軒嬪-宋軒逸面面對視,面對同僚們的不信任,他們也表示沒法,反正事實也就是如此。
聽著喧譁的大殿,上官婉君覺得腦瓜仁疼。
“安靜。”
眾臣一聽女帝發話,連忙當起鵪鶉起來。
“一日十樁案有何不可能,朕還不信了,它個個都是大案。”
雲太傅拱手:“皇上聖明,不如讓劉大人講述一下?”
“雲太傅說的有理,那劉大人便說說吧。”
律妃-劉海明拱手:“是,皇上。第一樁案子是這樣的,兩個擺攤的攤販,豬販子說是自己掉了一吊銅板,蔬菜販子說那吊錢是自己的。”
“奧,最終結果是誰的?”
“回皇上,豬販子的。”
“如何判定的?”
“臣讓人準備一盆水,把銅板放了進去,結果上面浮現出一層豬油。”
上官婉君一聽秒懂,這個案例她可是在其他小說中有看到過。
“不錯,是這樣的,那第二樁呢。”
“第二樁是個殺人案。”
眾臣一驚:這裡頭還牽扯殺人案了。
“說來聽聽。”
“報案人說一個小孩子殺了另一個小孩,但是爹孃死活不信,可證據都指向他,孩子爹孃說小孩子那可能殺人。”
上官婉君心中暗暗有個猜測:“事實呢?”
“臣等判了小孩斬首,理由是已明事理。”
雲太傅疑問道:“如何判定的?”
“臣讓人準備一碗飯菜,筷子給他倒著插的,小孩把筷子順起來再吃的飯。”
上官婉君聞言笑了:“愛卿果然適合判案,不錯,那第三樁案呢。”
她倒是要看看,這裡面能有多有趣。
“第三樁是因爺爺奶奶賣了親孫女,親爹孃想把人帶走,可是贖銀卻要五十兩,關鍵是青樓只花十兩買的。”
御史方文華道:“那這事不知劉大人如何判的?”
律妃-劉海明想了想:“臣按照我朝律法解除孩子與爺奶的祖孫關係,並借給孩子五十兩銀子,讓她把自己贖了。”
眾臣沒想到是這種情況。
上官婉君更關心那孩子:“孩子多大,如今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