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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資助百倍的歸還。
總而言之,在於沈氏此前的計算中,於曼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一契約的簽訂。但眼下這種情況,又讓於沈氏意識到,於曼頤仍是重要的。如果她的賢侄在留學的過程中被洋人的主義汙染,產生了不該有的心思,那她就得讓於曼頤把夫家的心栓回來,打消他那些心思,然後老老實實地走進燃著紅燭的洞房裡。
使喚於曼頤也不是一件難事,畢竟她這些年來除了那次“自由戀愛”,從沒忤逆過她的意思。尤其是她將她在祠堂裡關過之後,她相較以前甚至更加的沉默文靜,最大的動靜不過是坐在靠牆的假山下發呆。於沈氏很欣賞於曼頤近來的樣子,如果她能一直這樣下去,她將她假意當做親女兒也無不可。
這天於曼頤又在假山下發呆時,看見已經很久沒和她說過話的三媽走了過來。
她衝她笑,於曼頤覺得惶恐,畢竟上次在綢緞莊她也笑,不過這次她似乎沒有變臉的打算。於曼頤站起身,看到她後腰靠住假山的一處凸起,微微彎著腰,視線與她持平著說話。她努力辨認著她的嘴唇和語言,終於從那些支離破碎的假意問候中聽出了她要的東西——
她說,於曼頤識字,她要於曼頤給表哥寫越洋家書。
“我不知道說什麼呀。”於曼頤很茫然。
“這有什麼不知道的,”三媽皺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說你每日為等他回來所做的事,說於家的長輩多麼盼望他完成學業,說你好奇他在那邊的生活。要是還不夠……”
三媽皮笑肉不笑道:“我帶你去他父母家中勞作,你也可寫進信裡,讓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對,不能背棄。”
距離宋麒離開的那個秋天又過了半年,她獨自度過了一整個冬天,春日已經到了,可春光卻絲毫照不進於家大院。於曼頤站在假山下面,頭一次聽著三媽對她推心置腹,卻是教她對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誘亦有愧,全無半個愛字。
一番言傳下來,三媽長舒了口氣,問她:“你記住了麼?”
於曼頤點點頭,實則心中已經憶不起半分。這番對話一結束,她便被推搡著去了書房,三媽親自給她研磨,盯著她在宣紙上書寫,寫一句給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滿意還要鋪開新紙重寫。她從未寫過這樣讓人羞怯的東西,遑論還要念給旁人聽,只寫得滿身大汗,手腕痠疼不已。
這封信花去了於曼頤一整天,吃過晚飯後又被逼著寫了半頁的胡言亂語。三次刪改之後,於曼頤終於接過三媽遞來的一張蓋滿了郵戳的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