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吃肉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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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氏看來,王大魁是他的兒子。不管他要做什麼,她這個當孃的能怎麼樣。
就算兒子有病,他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但他還是她的兒子呀。
對於李氏的話,村民們表示不屑:“有人這個當孃的,才是他的悲哀。”
村民們說完,不再理會李氏,搖著頭各自回家了。
李氏卻是瘋了一般爬向安雲開:“我最後悔的事情就是收留了你。我收留了你,讓你住在我的屋子裡,你卻是這樣恩將仇報的。如果不是我,你早死了,怎麼有可能活到現在。”
“你確定那農莊是你的嗎?”安雲天看著她:“有人想要我死,所以把我送到了這裡。給你的條件就是,你把我娶回家,再找個理由讓我死去,這座院子就歸你了。”
“胡說八道。那院子就是我的,我花了錢買下來的。”
“證據呢。你買了院子村民們肯定知道吧,或者地契什麼的拿出來給大家看看。你有證據證明是你的,我現在馬上搬離你們家的院子。如果沒有證據,就不是你的,你沒有權利要求我怎麼樣?”
那處院子原先是京城某個大戶人家的,後來遭遇了洪水破落了,李氏一直霸佔著,說是她們買下來了。久而久之,他們也都認為那院子被她們買下來了。
“你等著,你今天害得我們家這樣慘,我不會讓你好過的。”李氏惡狠狠的看著安雲開。
她現在後悔的腸子都青了,早在安雲開一到這裡時,就把她娶回家。
那個時候娶回家,這會估計變成一具屍體了。
安雲開失笑:“到現在,你還在認為你兒子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是因為我。如果他沒有殺人,安分守己,老老實實的,官府的人就算來了,又能如何。是你自己,你們家的人害了他,跟任何人無關。”安雲開說完這些話,看也沒看李氏一眼,直接轉身回去。
李氏還有個大哥在縣衙當牢頭,不知道對方會如何運作。如果對方跟縣令大人交情比較好,王大魁這件事會如何,她還真不知道。
安雲開離開了,村民們也都回家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們都很佩服安雲開:“安姑娘,如果不是你,我們怕是發現不了王大魁做下那麼多惡事。”
“可能我天生與他們家相剋,他們要娶我進門,就莫名夢見他們後院有東西。”
“安姑娘,你當真夢見了黃金嗎?”
“具體是什麼我也沒有看清楚,當時我要不那麼說,怎麼會引起他大伯和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