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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穿回來了,不然你連我媽洗臉水都用不上。”
“我一會兒還要趕著去吃你家小李給我燒的魚,哦,忘了,已經是王叔家小李了。”
鍾今快速地擦好了遺像上的灰塵,邊擦邊和親爹對話,享受快樂的親子時光,雖然內容很缺德,他爸不一定快樂,但沒關係,安息的人沒有話語權。
王叔是剛剛給鍾今打電話的男人,是鍾今的繼父,小李是鍾今的繼母。
準確地說,他們是他的前繼父和前繼母,也是他的繼繼父和繼繼母。
這一切要從他的媽媽鍾女士和爸爸陳先生說起,在民風已經逐漸開放的那個年代,他們倆是自由戀愛,談的那叫一個轟轟烈烈,所以他們很快結婚了。
他們都是性格很灑脫的人,他之所以隨母姓,和入贅、愛情都沒有關係,純粹是夫妻倆覺得‘鍾’比‘陳’好聽特別。
他們給他起名‘今’,希望他能永遠鍾情於今天,活在當下。
夫妻倆是這樣的人,也將這一準則踐行的很好。
鍾今五歲的時候,這對磨合的不算好的夫妻誰也不想忍了,在變成互相憎恨的怨偶前一拍兩散。
離婚後,爸媽反而成了可以說上話的好朋友,鍾女士要北上打拼,他跟著爸爸生活。
爸爸交了好些個女朋友,身邊人來來往往,最後選定了李阿姨,和她結婚了。
鍾今偶爾會去媽媽那裡玩,也認識了媽媽的不同的男朋友。
想做他後爸的人一個又一個,他倒沒覺得不好,畢竟父母從小就告訴他,人就是要儘可能地在不犯法的情況下讓自己過得開心,爸媽都高興,他也開心。
十三歲的時候,他媽查出了乳腺癌,當時她的男朋友王叔叔沒有離開,依舊陪在她的身邊。
無論是從朋友還是夫妻一場還是孩子媽的角度,他爸沒有冷眼旁觀,出錢出力找醫院,繼母李阿姨和母親關係也不錯,經常去醫院照顧。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媽立了遺囑,財產百分之八十都留給了他,剩下的給了王叔叔。
逢年過節,鍾今會收到王叔叔的禮物,再相見時,是他爸的葬禮。
他爸是心腦血管方面的疾病,去的突然,李阿姨不懂工作上的那些事情,往來都靠王叔叔撐著。
所以他們在三年後在一起,鍾今也很祝福。
他當時還沒成年,成年後繼父母把父母分配給他的財產放到了他名下,無論從哪方面來說,他們都是很好的家人,對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