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保衛兔子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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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時候,冬麥才騎著車子回家,回到家,一眼便看到她公婆,竟然都在她家院子裡,她婆婆還端著一盆熱水,她公公背對著她。
她覺得不對勁,之後便一下子看到了,她公公林寶堂手裡揪著兔子耳朵,她的兔子踢騰著四條腿,可憐兮兮地吱吱叫。
她腦子裡轟的一下子炸開了。
她明白了,這是要宰兔子,燒熱水,宰兔子,扒皮,吃肉!
冬麥幾乎是撲過去,從她公公手裡搶走了兔子,可憐的兔子嚇得不輕,蹬著腿兒,哆嗦著小白身子。
冬麥趕緊檢查了兔子,還好,林寶堂還沒來得及。
冬麥將兔子抱在懷裡:“爹,娘,你們這是做什麼?”
王秀菊正琢磨著怎麼宰這兔子,就看到兒媳婦回來了:“你幹嘛呢,快把兔子給你爹,熱水都燒好了。”
冬麥:“娘,這兔子是我養著的,你們要宰了,好歹和我知會一聲吧?”
王秀菊瞪了眼睛:“啥?知會你一聲?我和榮棠提了啊!”
冬麥:“可這兔子是我養的,我養的,榮棠好歹和我說一聲吧?就算之前沒和我說,現在我來了,我不想把這兔子宰了吃肉,我養著它,別看是一個畜生,但好歹能陪著我,我覺得挺好的。”
王秀菊頓時不明白了:“一隻兔子,養著不就是為了吃肉?你還不捨得宰了?你這說得什麼胡話!”
林寶堂是村裡會計,不過平時不怎麼說話,他的話,好像都被他媳婦王秀菊說光了,不過現在,他還是搭了一句腔:“家裡養的兔子,還分什麼誰的,不就是兔子。”
王秀菊:“就是,誰規定這兔子是你的?榮棠是家裡男人,他是當家的,我和他說了宰這隻兔子,他也沒說不行啊!”
小東西不知道是不是通人性,聽到這個,在冬麥懷裡瑟瑟發抖,小腿兒一直顫。
冬麥便覺得這兔子很可憐,兔子是畜生,被人養著,什麼時候被宰殺了由不得自己,但是自己也可憐,自己是女人,嫁到別人家,別人怎麼作踐,也由不得自己。
其實她也知道,農村人,養了兔子,十有八九要宰,可是這一刻,她骨子裡藏著的叛逆和倔強全都被激發出來,她就是要護著這隻兔子,這簡直比她的親人還要親,他們憑什麼宰殺她的兔子吃肉。
她甚至覺得,自己要和這隻兔子同生共死!誰宰這隻兔子,她就宰誰!
冬麥抱著這隻兔子:“林榮棠呢?”
她這話剛出,林榮棠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