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酒後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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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菊到底是把賣玉米的錢給了冬麥,是三十二塊錢,並不多的,但是冬麥連同自己那攢下的十塊錢,一起收了起來。
針對王秀菊的這次勝利,讓冬麥意識到,自己確實應該硬起來,至於以後生不出孩子,大不了離婚吧。
當離婚這個念頭生出來後,彷彿也沒什麼好怕的。
她前幾天去過孃家,聽說了孫紅霞的事,孫紅霞還在相親,雖然名聲不好,但人家就是不當回事,該幹嘛幹嘛,過得挺自在,人家被嫌棄了,那就下一個,反正農村光棍男多得是。
這讓冬麥明白,最慘也不過這樣了,怕什麼怕,離婚也不是不能接受,她覺得自己孃家比孫紅霞條件好,人家都能活,自己憑什麼不能活?
她又聽說,有人去城裡打工,給人家當保姆什麼的,如果自己實在嫁不出去,可以先去當保姆,當保姆掙了錢就去開魚湯麵館,在陵城她不認識人,不過也許可以請戴向紅幫忙接受。
戴向紅人很好,哪怕自己離婚了,自己請她介紹下,她應該願意的吧。
或者,找沈烈?沈烈不是認識那個路奎軍嗎,也許能幫著介紹介紹?
冬麥盤算明白這個後,就必須豁出去了。
林榮棠自然看出來了,之前的冬麥,小心翼翼地討好,愧疚忐忑,現在是平靜冷淡。
他知道,冬麥性子其實挺倔的,她有了離婚的想法,這離婚的念頭便紮了根,一旦有個不好,她可能就真和自己離了。
林榮棠沒說什麼,騎著車子,去公社裡了,這幾天他時常往外跑,冬麥不知道他去幹嘛,不過也沒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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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到臘月二十九,首都的林榮輝和陵城的林榮陽都帶著媳婦兒女回來了,老大林榮輝生的是女兒,今年五歲了,打扮得洋氣漂亮,不過王秀菊不太待見她,說可惜了,是個姑娘家,還搞什麼計劃生育,不能再生,她動不動就罵首都政策不好,說如果在老家,管她呢,繼續生。
她甚至動過念頭,想讓林榮陽家的兒子掛在林榮輝那裡,戶口“換一換”,這樣自己的大孫子就能成為首都人了,反正老大家是個丫頭片子,不值當首都戶口。
她這個說法一提,據說當時林榮輝臉色就難看了,都不用提到老大媳婦那裡,就給擋下來了。
後來老大媳婦霍志誠不知道怎麼知道了,氣得夠嗆,從此過年依然跟著林榮輝回村裡老家,但是人家對王秀菊從來沒好脾氣。
王秀菊也不太敢得罪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