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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明綺時,已經是十五天後了。
齊楚一人單人快馬,到了邊境只用五天,回來再帶個明綺,一路慢騰騰竟用了十天,也不知道倆人在路上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聽小二回報說明綺來了。
明綺來了……
是不是該給個下馬威呢?
其實剛看到她時,我就知道糟糕了。
花中城的設計完全出軌,跟她自身沒有一點合得來的,我還和幾個員工說設計中一定要有江南風格,要把江南女子的婉約典雅體現出來,其實這麼說著,心裡也是認定明綺出身江南肯定也是這樣的風格,資料上說的完全被忽視了。
結果剛在樓上看到,我就欲哭無淚。
老天,你看你辦的什麼事啊!
明綺的實際形象和我之前形容的婉約女子形象完全是顛覆性的差異,這下至少我在店裡是要被員工背地裡好好嘲笑一番了。
本來還猶豫著有沒有必要給個下馬威,現在看來,這個害我沒面子的丫頭是一定要有點厲害嚐嚐了。
可是,我的本色表演居然讓明綺連帶笨弟弟齊楚都莫名其妙,感覺到他們在我不注意的時候眉來眼去,我倍感挫敗。
難道這就是個人魅力?
哼,看你在一幫老頭子那裡是不是還有這能力。
明綺表面看起來傻傻的,該精明的時候卻不含糊,看她輕輕鬆鬆的舌戰群老闆,在酒樓招女子為侍,大獲全勝後卻因為老掌櫃的一句玩笑而化身點燃的炮仗,還真是很搞笑的感覺。
以後整個花中城老老少少都以欺壓她為樂,所有人都一致認定她是炮仗表面一包草,絕對的好欺負。而她顯然心裡明白,對於別人開的玩笑只要不過分都會開開心心的和你鬥上半天,然後在一群人的鬨笑聲中即使是勝利了也會夾著尾巴跌跌撞撞跑回廚房。
這樣才叫花中城,明麗如花,永遠豔陽高照才能如花兒圍繞般溫暖宜人。
這名字真不錯,明綺,花中城。
※※※
娶王翠菊是真的自願。
我曾經不止一次的思考過究竟拿明綺當擋箭牌是否明智,於她於己。
如果說第一次被爹催得急瞭如沒頭蒼蠅一般提出娶她還純粹就是玩笑和權宜之計的成分,因而被她憤怒的拒絕的話。
我相信在這麼久的相處和磨合後,如果走投無路再向她求救,她會答應幫自己。
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