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後生可畏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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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的本能所吸引,渴望著靈氣。
看來是早上提煉靈氣時沒有收斂乾淨,殘留的些許氣息能引起了這樣的異樣,以後早起練功後要更加註意點,不能太早出來見人。
沒等王莫尊細想下去,屋內一位西裝革履,戴著眼鏡,年約五十六歲富態老者走了過起來,微笑的伸手過來,他就是如今明報內除了金老以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潘耀生潘總編。
“是王莫尊王生吧?我聽過你的歌,大海很不錯,歡迎大歌星前來投稿。”
“潘總編,您太客氣了,我不是大歌星,只是個小歌手。”
王莫尊轉身從劉耀星手裡拿出一疊手寫稿,遞了過去。
“這是我寫的《誅仙》,還請斧正。”
潘耀生溫和笑笑,接過厚厚的手稿,扶了扶眼鏡。
“好,那就讓我先欣賞一下王生的佳作。”
王莫尊做過調查,明報的主人明面上是金老,但現在真正實際掌控人卻是這位潘總編,也是在他的帶領下明報將會在未來達到頂峰,成為日銷將近20萬的香江第一報紙。
因此這位潘總編沒有一般文人作者的酸儒氣,他的眼光會更具有‘商業性’,所以誅仙在他在這裡,可能比直接給金大師那裡更容易受青睞。
要不然也不會抽出時間來答應見面王莫尊的親自投稿,說的簡單點,其實就是潘總編看中了王莫尊歌手身份的‘新聞點’,只要他寫的小說不太差,以他的身份在明報上面發表小說,會可能提高明報的更大關注度,提高銷量。
且說潘總編拿起《誅仙》手稿細細翻看起來。
簡體字?據說這王莫尊是去年才大陸游水來的人,果然是真的。
潘總編眉頭微微動了動,沒有說話,繼續看下去。
剛一看序章,潘總編就起了興趣。
開頭是時間,不明,很早很早以前。
地點是神州浩土。
隨後是第一句話,取自道德經中的經典一句。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作者化用經典裡的名句是常有的事,包括金老的武俠小說,其中最富盛名的九陰真經總綱裡的‘天之道,損有餘而不足’也是引自道德經。
開頭的‘這世界是本沒有什麼神仙的,但自太古以來,人類眼見……’
這個‘本沒有’與‘但自’兩個字眼讓潘總編認真點了。
難道說,這是神異志怪小說?
他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