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由此及彼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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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陸濤準備換包廂加菜的時候,林華忽然又接到了袁騁的電話,說剛剛他在省局門口遇到了剛剛開完黨組會準備回家的李梓桐副局長,李局長也是清溪人,得知今天中午是清溪老鄉小聚,欣然答應過來吃飯。隨後,他叮囑林華點兩三個上檔次一點的菜,並換個寬敞一點、舒服一點的包廂。
林華自參加工作以來,還沒有跟李梓桐這樣級別的局領導同桌吃過飯,此刻接到袁騁的電話,既興奮又著忙,趕緊答應馬上去換包廂加菜……
陸濤聽林華說李梓桐副局長也會過來吃飯,愕然片刻,馬上就反應過來了:李梓桐也是衝著陳珮來的,袁騁所謂的在省局大門口遇到李梓桐的說辭純粹就是糊弄人的鬼話,最大的可能是袁騁為了獻殷勤,主動打電話把陳珮要來這邊吃飯的訊息透露給了李梓桐,正中李梓桐的下懷,所以便跟袁騁一起過來了……
於是,他與林華來到飯店吧檯,要求服務員給換了一個豪華包廂,又加了三個主菜,隨後兩個人進入換好的包廂,坐下後,陸濤突然問:“林科長,你是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地稅系統幹部受了處分後,如果本人不服氣的話,怎麼向上級機關申訴?申訴的時限、程式和要求是什麼?”
林華有點奇怪地看了看他,答道:“關於受處分幹部的申訴問題,我們系統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都是按照《公務員法》和》行政機構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公務員法》規定:幹部如果對處分決定不服,在一個月內可以向原處理機關提出複核申請,也可以直接向原處理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複核申請。比如你們縣局如果有人受到了處分,既可以向桃林縣局提出複核申請,也可以直接向松山市局進行申訴。在申訴期間,不影響處分的執行。”
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下,笑問道:“陸老弟,你是不是有同事或者好朋友受到處分想進行申訴?我提醒你一下:我在省局監察室工作三年多,下面的市州和縣市區報到我們這裡備案的受處分幹部有二十多個,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幹部在受處分後提出過申訴要求。因為我們在對內部幹部進行處理的時候,一般都是秉著‘教育從嚴、處理從寬’的原則,能保護的儘量保護,能從輕處理的儘量從輕處理,所以受處分幹部都只有感激組織的,還沒有發生過不服處分決定進行申訴的案例。”
陸濤苦笑了一下說:“不瞞林科長,這個月月初我就受到了一個記過處分,想進行申訴——”
林華驚得差點從座椅上跳起來,目瞪口呆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