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用一個正廳級來換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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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司法系統的人,對於這位專挑法律漏洞的大佬,他們可謂是如雷貫耳,真要給對方留下把柄,不用想,對方肯定會抓住不放。
大家爭論半天,發現邵華陽一直沒有開口,紛紛看向了他:“邵副院長,你到底怎麼想的?”
“是啊邵副院長,你的意見是什麼?”
邵華陽沉吟道:“其實……”
就在此時,會議室玻璃門被人敲響,大家扭頭看去,發現院長李會鈞對著邵華陽招手示意。
“大家繼續商量一下,我去去就來。”
邵華陽起身,來到外面:“李院長,有事?”
“老邵,商議的結果怎麼樣了?”
邵華陽示意道:“還在商議中。”
“來電話了。”李會鈞伸手指了指上面:“走,去我辦公室說。”
邵華陽有心想拒絕,因為他知道這個時候上面來電話,不管是為誰說情,必然會涉及到一些原則性問題。
可李會鈞根本不給他開口的機會,說完轉身就走,無奈,他只好跟上對方的腳步。
來到辦公室,李會鈞立刻關上門。
“李院長,怎麼回事,上面這個時候來電話是什麼意思?”
李會鈞壓低聲音道:“上面的意思是儘快安排被告方提交最新證據。”
聽到這話,邵華陽立刻皺起了眉頭,心道果然不出所料,對方是來給被告方說情的。
能夠把電話打到中院院長這邊,這說明對方來頭不低。
邵華陽沉吟道:“李院長,對方再沒有提供切實的證據來證明提交最新證據跟本案有關係之前,按照規定,是不被採納的。”
言下之意,如果有證據證明,最新提交的證據確實與本案之間有關係,那麼按照法律來說,是允許提交的。
可提供不了證明,那就不允許提交,並且這個行為屬於藐視法庭,是會受到相應處罰的。
“老邵,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這本就是一個概念問題,這件事對別人來說難,可對你來說,不難吧?”
李會鈞笑呵呵道:“這種概念問題,界定本身就處於模糊階段,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在咱們這!”
邵華陽剛想說什麼,卻被李會鈞打斷了。
“老邵,對方已經作出了說明,是可以提供證明的,按照規定,你是不是應該先看看對方的證據再下定結論?”
“這不僅不會違反原則,反而還屬於正常流程對吧?”李會鈞一副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