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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原本還沉浸在被小歌迷認出來的小幸福裡,那首歌就是自己的成名曲啊,到今天還能被人記得,這對一個歌手來說,是最大的榮譽。自己的聲音能被人記住,那也相當於自己的一部分生命和時光,永遠留在了某個時空裡。
當別人再次傳唱,都是自己生命的某種意義上的延續,哪怕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過去,老歌的前奏響起,總有那麼一批年輕的或曾經年輕的人,想起一段美好的記憶。這就是音樂的魔力,它是流動的,也是固態的,它傳遞感情,它也鎖定時間。更別說,還是那樣小的一個歌迷。
男人臉上還帶著一點微笑,從自己成名的時間推測那個初中生的年齡。他聽自己歌的時候,大概才五六歲吧……一想到自己還有這麼小的粉絲,男人那顆被捅得全是窟窿的心,好像找回了一點自信。
可是面前突然出現的兩位老人,打得他措手不及。微笑還沒從臉上消失,就開始慶幸自己和少年沒有手拉手。而在這一秒鐘裡,男人才發現自己的想法有多幼稚,又有多不現實。
這是兩個和自己完全沒關係的老人,還是少年的長輩,自己前男友的岳父岳母,著實不應該來打擾他們,或者離這麼近。男人又開始想跑了,跟著少年出來本來就是一個衝動的行為,是自己沒考慮好。
這十年,他在少年父親的要求下斷了和社會上的聯絡,同時斷掉的,還有十年的社會閱歷。當看到少年存著自己十年前的領獎照片時,那種被人捧在手心裡的幸福感,讓他願意跟著他出來,隨便去哪裡都好,只要是跟著他,在大街上睡了他也認。
但真到了眼下,男人寧願自己一個人去睡大街,也想跑開,不讓少年因為自己去蹚渾水。
少年的一隻手,還在拿紙巾堵鼻血。當看到自己的姥爺和姥姥站在面前時,一下子沒堵住,血又不爭氣地流出來。他趕緊再抽紙巾,動作近乎匆忙,其實完全沒必要這麼幹,他大可帶著一臉的血去告狀,去求個情,去找個靠山收留自己一把。
不可能,少年幹不出來這種事,他們這些年從來沒聯絡過自己,想來也是不打算認自己。
“這麼巧啊。”少年把鼻子堵好了,看著地面,滿身不自在。原本想的挺好,帶男人來找他們,真到面前,自己都沒做好心理準備。
兩個老人從遠到近地走過來,姥爺明顯走得比較慢,還杵著柺杖。姥姥就快多了,先幾步到了少年面前,表情從驚訝慢慢變化,變成了疑惑,再幾秒後,竟然有幾分隱隱的心酸。
“你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