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笨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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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這個名字,最後是被光屁股的男孩打沒的,變成了宋撿。
宋撿剛沒了爸媽,一時沒法接受自己要跟著陌生人走,還被強行改名,只能哭。他眼睛不好,又是真的漂亮,可這種漂亮落在一個小半瞎的身上,就是災難。
6歲的男孩,五官開始往開了長,將來保準是個英俊的少年。但當他茫然地看向四周時,無論是走投無路的姿態還是對不上焦的眼神,都把宋撿的懼怕抖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膽小的男孩,也不愛哭,哭多了眼睛更看不清楚,黑壓壓蒙著一團霧似的。只是本能對世界害怕。無論是戰爭、天災還是野獸,能殺死自己的辦法那麼多,偏偏眼睛不爭氣。
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爸爸媽媽,偏偏被放棄了。
但是宋撿對男孩哭,沒用。
男孩是狼養大的,看不懂他的眼淚,更聽不懂他的哀求。每次宋撿說不想改名,自己叫宋石,他就打宋撿的手。
打一次,沒用,那就打兩次。打到手背高高腫起來,宋撿再也不說自己叫宋石了,受不了這個疼法。
可能以後再也沒有人心疼自己了。
當天下午,張牧作為一小群流民的首領,帶宋撿回了營地。流民營類似遊牧村落,少則幾百人,多則幾千人。對新來的這個小瞎子,他稍稍動了惻隱之心。
這個男孩活不過今晚。輪不到野獸或狂風暴裡的巨大生物來吃,單單是人,就有可能把他分食掉。
宋撿跟著走了一路,兩隻手都被打紅了,生疼。他迷迷瞪瞪得犯困,不知為什麼今天總睡不醒,還很渴。
渴得嗓子眼疼。宋撿跟著眼前的人影,一步一瘸。他沒穿鞋,以前是有鞋子的,可睡醒時太慌張了,就沒有穿。或許鞋子已經被風吹跑,只不過自己看不見。
毯子也沒拿。他什麼都沒有了。
那個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邊,卻不用人走路的方式,他四肢著地,動作又快又輕,幾乎沒有腳步聲。有時突然一下子衝過來,呼哧呼哧地聞,然後再瞬間跑遠。
宋撿很怕他,這個男孩會打人,打人比爸媽還用力。他還有狼,隨時能吃了自己。
不知走了多久,身邊逐漸有了人聲、更多的腳步聲。宋撿熟悉這種聲音,應該是回到他們的營地了。眼睛不好使,很多時候要靠嗅覺、聽覺、觸覺,他拼命聞,聞出荒漠裡特有的沙塵味。
走著走著,還聞到了煮熟的土豆味。宋撿這才發覺自己已經餓了。
“樊宇,又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