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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話好說,打起來卻總是比別人要狠,他心裡似乎存著一股說不出的氣。
樂哥一開始對此非常失望,畢竟他對魏謙的期望很大,他原本想著把魏謙送到大學,讓他去唸法律類或者財經類專業,樂哥盤算著,自己的買賣不能老見不得光,他要功成名就,明面上的事就要個有會鑽法律空子、會做假賬的人來打理好,這人得伶俐,還得完全信得過,非魏謙莫屬。
樂哥胸中原本已經排兵佈陣一般地勾勒出了他未來宏偉藍圖來,每個人什麼用處都是一一對號的,可他沒想到自己報以厚望的魏謙竟然這麼爛泥糊不上牆,高中就給他輟學不念了。
有一段時間,樂哥已經不再去關注魏謙了,因為沒用了。
可他沒想到,沉寂了一年以後,這個小子竟然打出名來了。
魏謙畢竟是個少年,體力和真正的成年人不大好比,所以幹打手這種“體力活”不大佔優勢,樂哥也沒有很看重他,一般都只是讓他白天值班——樂哥名下的娛樂場所,其實就是一家夜總會,雖然白天也開,不過就只是個普通的吃飯的地方,晚上才有重頭戲。
真有鬧事的,一般也都是晚上去,這是業內共識。
誰知偏偏三十六行,行行出流氓,而真正的流氓行當裡竟然也有不良從業人員,也有罔顧職業操守之輩——那幾個人隸屬於本城另一家娛樂城,老總財大氣粗,想挑了樂哥這個地頭蛇,可偏偏人不在本地,鞭長莫及,於是派了手下安排。
他的手下是個曠世奇人,湊齊了人慫氣短臭不要臉等幾大特色,一無是處得少見。
此人仔細尋思了一陣子,覺得晚上去可能幹不過人家,怕進得去出不來,但又不敢違抗老闆的命令,於是別出心裁地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去夜總會去鬧場。
對方帶了十幾個外強中乾的彪形大漢,雄糾糾氣昂昂地來到了人員蕭疏的夜總會踢館。
白天看場子的,要麼是透過正經渠道僱傭來的保安,要麼是魏謙這樣被樂哥當花瓶擺著的半大孩子,裝裝樣子可以,動手可見不了真章。
踢館的這幾位一看就來者不善,闖進來壓根沒人敢攔。
那位領頭的,一屁股往大廳一坐,擺明了就是搗亂,大聲汙言穢語,調戲端盤子的小姑娘,酒瓶子打碎了一地,本來就不多的吃飯的客人嚇得站起來要走。
大堂經理皺皺眉,低聲吩咐底下的小兄弟,讓他們給樂哥打電話。
結果小兄弟還沒來得及去,穿著娛樂城制服的魏謙就面無表情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