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城的夢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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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不娟不知左衛國心中所想,唯一可以篤定的就是,她很快就要成為他的妻子了,邢小娟相信,只要看到那封信,為了左衛國的前程,未來公婆應該知道要如何選擇。
她知道這樣做,婆家對她的印象不會太好,但她完全等不及,如果左衛國去參軍,這一走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夠回來。
反正鄉下只要辦了酒,這門婚事就是鐵板釘釘的事,她打聽過,這叫事實婚姻,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她並不擔心之後的問題,而且左衛國是去當兵,軍人最注重品德問題。
而邢小娟最大的籌碼,就是左衛國愛她。
要結婚了,邢小娟要自己準備嫁妝,她已經把自己所有的財產都清點了一遍,才發現在她重生前已經給家裡郵過一次糧食,手裡只剩下五十幾塊錢,這些錢還是之前左衛國怕她沒錢花,一點點塞給她的。
想到上輩子,她去信給家裡,說自己撐不住要嫁給左衛國,家裡不僅沒有半點表示,還把她痛罵了一頓,怨怪她不應該下鄉才一年,就匆匆把自己嫁給一個農民,怪她給家裡丟了臉。
就是結婚後,孃家年年要從左家拿走好幾百斤的糧食,也從來沒有記過婆家的好。
不過這輩子不一樣了,該她的誰也別想搶走。
唯一的閨女出嫁,孃家怎麼可以沒有半點表示,還有兩個哥哥,尤其是二哥,要知道按政策本來是他二哥下鄉的,是她放棄學業,頂了下鄉的名額,他才能在城裡招上工當上工作。
邢小娟給家裡寫了封長信,索要嫁妝。
不提邢家收到她的信後如何震動,沒兩天整個知青點都知道邢小娟要跟左衛國結婚的事兒了,還是先不領證的那種。
鄉下生活清苦,繁重的體力勞動更是不分男女,而愛情是貧瘠生活裡唯一的慰藉。
知青點裡不止是邢小娟處了物件,其餘幾個,不是同知青談,就是同當地的男年青處了物件,有處了幾年的,感情都到了,就因為領證的問題給卡住。
雖說這些年知青還是一批批地下來,但也有不少知青鑽政策的漏洞回了城的,隔壁公社前些年就出了年大事,最早下鄉的那批知青,孩子都五歲多了,突然回了城,老婆孩子都不要了。
鄉下沒有領結婚證的概念,都是辦了酒就算結婚,人走了也就走了,找都沒地兒找。
打從那時候起,大家也都學精明瞭,一般都是不同意孩子們同知青處物件,不過要真處上了,要結婚就得打結婚證,不然別想進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