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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痣豔豔,嘴唇艱難地動了動,說出的,居然不是“謝謝”……
他說:“真希望,你不找譚子恆了。”
一整天,林詩蘭在腦中反覆回想著譚盡的這句話。
每個字拆開,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準。
回家後,躺在床上仔細琢磨,她最終悟了。
譚盡,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達的是:他討厭她!他家不歡迎她!
這個結論,林詩蘭越想越確信,越確信她就越氣。
——憑什麼啊?!
譚盡有那麼討厭她嗎?為什麼?
因為她每次按門鈴,他要開門,所以他很煩?
因為她找他哥寫作業,說話太大聲,打擾到他看電視?
因為她身為外人,佔用了譚子恆陪他踢球的時間?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麼說,她剛幫完他,他就對自己惡語相向,發洩怨憤了嗎?!
好吧!他看不慣她,她也懶得理他。
合不來的人,以後不來往就是了。
林詩蘭在心裡,把譚盡這個人物,蓋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詩蘭全力備考,心無旁騖。
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詩蘭正常發揮,考上了她媽一直希望她上的專業與學校。那是全國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學,她為她媽賺足了面子。
收到錄取通知後,林詩蘭睡了很長很香的一覺,夢裡雨聲不絕。
七月一日,林詩蘭的生日。
林詩蘭不過生日。
這個日子她不記,她媽媽也不記,但譚子恆記得。
之前生日,譚子恆親自送過她帆布包。高中畢業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託他弟轉交給她。
一拆開禮物盒,見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詩蘭就喜歡它。
手串的顏色,正是她最喜歡的顏色,怎麼能送得那麼正好呢?
林詩蘭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幫我謝謝子恆哥。”她衝送貨的譚盡喊。
譚盡落荒而逃。
這份禮物,他捂了一個高中。
最終,藉由他哥的名義,交到他喜歡的人手裡。
他見到她開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歡禮物,還是喜歡送禮物的人。
不能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