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部 番 外 (第2/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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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場去買,全市只有這個地方還在出售這種顏色的燈泡,他怕有一天連這個市場也消失了,一次通常買上許多個。他知道自己的私心,他不肯送她這樣的檯燈,是希望她當想念這樣的燈光時,就會出現在這盞檯燈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能給她這樣溫暖的人。
林靜習柳體,因為愛柳體的法度森嚴,遒勁有骨,他的書法老師總是覺得奇怪,明明是個性格平和的孩子,寫出來的字卻險峻凌厲。小飛龍最怕寫毛筆字,可她爸媽說,經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但是跟在林靜哥哥身邊,總得學點好的東西,他們希望學書法能讓她無法無天的性格收斂一些,所以她每週三天跟著他臨帖。
林靜在小飛龍面前並不是個嚴厲的老師,大多數時候,他任她不務正業地玩墨水玩得不亦樂乎,這樣的結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學,暑假回來,她的一手書法還屬於印象派風格,完全拿不出手,不過,唯獨一個“靜”字她寫得有模有樣。是的,他曾特意認真反覆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練?每次應付大人的檢查,她都耍賴地使出這一字絕招,看著這個寫得流暢秀挺的“靜”字,林靜開始愛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裡的孩子特別多,他從小習慣了做別人的榜樣。大多數的家長教育小孩時,口頭禪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靜是什麼樣子,你就不能學著點。”林靜知道自己的優秀,也並不打算掩飾,他喜歡別人仰視的目光,可跟他最親的小飛龍卻說,“我一點都不崇拜你。”
林靜笑著問她,“為什麼?”
她說,“我要嫁的人當然是最好的,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這樣的話,他已經聽得習慣了,也許從她剛知道人長大了要結婚開始,她就始終一本正經地說:“林靜,我要嫁給你,一定要嫁給你!”
她在他面前說,當著許多大人的面也這麼說,小小的一個女孩子,斬釘截鐵地說著一輩子的承諾,大家都被逗笑了,開玩笑的時候便說她是林家的小媳婦。林靜也笑,可是他看著她跟那幫野孩子玩瘋了之後變得紅撲撲的臉,不禁懷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給你”的意義。
六歲的時候,她的理由是,“孫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媽媽說我不能嫁給林伯伯,也不能嫁給孫阿姨,我只能嫁給你。”
九歲的時候,她說,“我看著張小明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靜,還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結婚。”
十四歲的時候,她扯著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會長大。”
他一直笑而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