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全部真相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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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布鞋,而且我也不相信某個外來人員會剛巧和拉爾夫·佩頓穿一模一樣的鞋。至於查爾斯·肯特,根據‘狗哨’酒吧女招待的證詞,他穿的是一雙‘非常掉價’的靴子。三、那些鞋印是某人故意留下的,目的是嫁禍於拉爾夫·佩頓。為了驗證最後這個推論,有必要先查清某些事實。警方從‘三隻野豬’拿到了一雙拉爾夫的鞋,無論拉爾夫還是別人,那天晚上都不可能穿過它,因為鞋底很乾淨。警方的觀點是,拉爾夫穿著另一雙同樣的鞋,而我也查出他的確有兩雙這種鞋。那麼按照我的思路,兇手當晚穿了拉爾夫的鞋——如此一來,拉爾夫肯定穿了另外一雙鞋。很難想象他會帶三雙同樣型別的鞋——這第三雙更可能是靴子。我請你姐姐去調查這個問題——坦白說,我特意將重點放在靴子的顏色上,以掩蓋我的真正意圖。
“她的調查結果你也知道了。拉爾夫·佩頓果然隨身帶了一雙靴子。昨天早晨他剛到我家,我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 案發當晚他穿的是什麼鞋。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說自己穿的是靴子——事實上那雙靴子依然在他腳上——他也沒其他鞋可穿了。
“於是我們離兇手的真面目又更近一步——一 個當天有機會去‘三隻野豬’拿走拉爾夫·佩頓的鞋子的人。”
他稍停片刻,略微提高嗓門。
“再進一層,兇手必然是有機會從銀桌中盜取那柄短劍的人。也許你要反駁說,莊園裡的任何人都可以下手,但我要提醒你,弗洛拉·艾克羅伊德非常有把握,她檢視銀桌的時候,那柄短劍已經不見了。”
他又停頓了一下。
“我們來概括一下——現在真相已經呼之欲出了。一個當天早些時候去過‘三隻野豬’的人; 一個與艾克羅伊德極為熟悉、知道他買了一臺口述錄音機的人; 一個懂得機械原理的人; 一個有機會在弗洛拉小姐到來之前從銀桌中偷走短劍的人; 一個攜帶著足以裝下口述錄音機的容器——比如一隻黑皮包——的人; 一個在案發後帕克打電話報警時有機會在書房裡單獨待上幾分鐘的人。事實上此人就是——謝潑德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