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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曉東說的樓下,是這套房子的一樓。這套上下加起來八十多平方米的複式樓,是金燦燦和陸曉東結婚時,兩邊父母送給他們的新婚禮物。房子地段好,又是萬科的精裝房,所以買的時候單價比較高。當時兩邊老人都不願意他們剛結婚就過還房貸的日子,便選擇了一次性付款。
雖說沒有房貸壓力,但這套不大不小的房子,還是花了丈母孃林鳳嬌舊房子的拆遷款,以及雙方家長多年來存下的老本。所以,陸曉東和金燦燦結婚後,林鳳嬌就順理成章地搬過來和他們一起住。
陸曉東覺得,自打林鳳嬌和他們住一起後,他就成了名副其實的上門女婿,房子的戶主雖然是他和金燦燦,但在這套房子裡,林鳳嬌說了算。
林鳳嬌是典型的W省女人,刀子嘴豆腐心,溫柔不足,潑辣有餘。明明是關心人的話,從她嘴裡說出來,聽著總教人不舒坦。打個比方說,陸曉東是做動漫設計的,晚上加班畫圖到凌晨一兩點是常事。這要叫林鳳嬌見了,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樓下來個河東獅吼。如果陸曉東下次再犯,林鳳嬌就不客氣了,她會直接關了家裡的電源總開關。這樣的事發生了好幾次,陸曉東氣得半死,又不敢說什麼——誰讓這房子林鳳嬌出了三分之二的錢呢!
如果說這段婚姻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那就是當初悔不該借了丈母孃林鳳嬌那四十萬。
四十萬,對三年前的陸曉東和金燦燦來說,真是一個天文數字。三年之後,陸曉東後悔了,比起自由和二人世界,這四十萬不值一提。可現在他也不能把林鳳嬌從房子裡趕出去。平心而論,林鳳嬌沒有什麼壞心眼,年輕的時候也受過苦,被男人拋棄過,也就是金燦燦的老爸,早年為了小三拋棄了她們母女。
所以,林鳳嬌把女兒和錢看得特別重。結婚前,陸曉東算是領教到林鳳嬌的厲害了。那個時候,他和金燦燦談個戀愛就像進行地下工作似的。兩人約會,晚上九點一過,林鳳嬌的電話就打了過來。後來還是金燦燦機靈,騙她媽說要和陸曉東結婚,林鳳嬌這才放鬆對他倆的監視。
當然結婚是假,逃離林鳳嬌的“魔掌”才是真。
金燦燦花了五十塊錢,在天橋上辦了一張假結婚證,就從家裡搬了出來,和陸曉東租了一間六十平米的兩室一廳,過起了同居生活。
兩人“非法同居”這事,被金燦燦的兩個好友江一朵和杜娟嘲笑了好長時間。用江一朵的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