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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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刀子捅他,用的是槍。第一下便從後面打在了心臟上。
譚芳吐了最後一口氣。心懷不甘地死去。
射殺他的是曾經因為汪明月的請求而憑空救他一命的日本人修治。
他從後面上來,確定此人已死,再沒活氣。
他沒有去攙扶負傷的狼狽不堪的小林,只是嚴肅地冷酷地說道:“小林君,你欠我一次了。”
人做好事積德,還是做壞事害人,每個人看的角度都不一樣,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標準下,會有大相徑庭的判斷的結果。
你以為我陰險兇狠,我認為自己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
我覺得你小人進讒,你卻相信你只是說了的話而已。
東修治殺死譚芳,事後沒有半點的鬱悶或者不安,吃飯睡覺談話或在工地加班加點的工作都一切如常。他在朝著譚芳開槍之前,已經完全說服了自己:他要是不殺死譚芳,他就會要了小林的命。所以他東修治所做的,就是在適當的時刻,果斷地判斷並行動,救下了一個合作者的性命而已。
不久之後,他一邊喝明月煮的茶,一邊跟她說起這件事情。
她問他之前也殺過人嗎?
他老實說從來沒有。不要說人,連動物都沒有殺過,她見過他積攢蝴蝶斷翅的本子啊,那些殘缺的曾經美麗的片斷,是他從樹葉和草梗間一片一片慢慢找到的。他甚至不願意為了自己的優雅的愛好去捕捉蝴蝶,他怎麼會殺過人呢?
所以他沒有錯,也並非殘酷的習慣使然,如果事情再發生一遍,當譚芳的彎刀逼近小林的喉嚨,東修治仍會做一樣的事情。理所當然的事情。他在救人。
他後悔的是自己殺掉的第二個人。
南一惴惴不安地等了三天都再沒得到譚芳的訊息。那天她加班工作,一直到晚上七點多鐘我才從辦公室出來,她在烤地瓜的攤子上買了一個紅皮幹瓤的烤地瓜,站在背風的地方一邊吃一邊看著一個扎羊角辮的女孩在踢毽子,她替女孩數數,心想這姑娘要是踢了個單數,我以後跟譚芳就見不著了,她要是踢了個雙數,我們兩個就在一起。那小姑娘的媽媽叫她回家吃飯,女孩回頭看了一眼,毽子掉在地上,南一心裡面輕鬆了不少:女孩踢了三十二個呢。
兩個男人從她對面過來,在她旁邊停下之前先四處看了看,其中一個道“是不是劉南一小姐?”
南一警覺起來,轉了轉眼睛:“……說什麼呢?”
說話的那個從懷裡拿出一張照片,對著她臉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