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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百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使用情况统计-续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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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百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使用情况统计-续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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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1-1中,《程应通电宣布之证据》刊登于1913年4月26日《民立报》,共撮要罗列函电22件。4月27日,该报又刊登《宋案证据之披露》,公布函电44件,并为其中21件附加按语。以上两篇文字成为后来研究者征引宋案证据最主要的来源。其中,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白蕉《民国初年有关大局之三件大暗杀案》、方祖燊《三湘渔父——宋教仁传》等,完全照录《程应通电宣布之证据》。其他书籍和文章所用宋案证据,也大体不出上述两篇文字范围。其实,当时还有其他一些报纸刊登过宋案证据,例如从5月初开始,《申报》分13次连载《宋案证据全录》53件,[25]《顺天时报》随后也分16次连载了《宋案证据全录》53件。[26]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这53件证据,还有一个最权威的版本,即当年由江苏都督程德全等刊印的《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单行本。但令人吃惊的是,百余年来鲜有研究者征引《申报》和《顺天时报》所刊《宋案证据全录》,至于单行本,更是未见一人征引。上述53件证据中,有多件又各自包含若干份文件,实际共有文件73份,包括书信35封,电报31封,电码本2本,呈文1篇,委任状1件,命令、训令各1道,宣告文1篇。在这73份文件中,只有不到30份被反复征引,其中大部分还不能予以正确解释。[27]至于剩余40余份,虽然并不都与宋案有关,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为探究宋案谜团所不可或缺,甚至是极为关键的证据。这些文件之所以一直被忽视,根本原因就在于研究者错误地将“宋案”简单化为“刺宋案”,换言之,这些文件从一开始就被认为与“刺宋案”无关,因而被弃之一旁。然而,正如上文已经讲过的那样,宋案实际上是由多个复杂环节构成的,没有对刺宋之前各环节的深入解析,刺宋的发生便不能得到圆满解释,因此,那些被忽视的文件毫无疑问应当引起研究者高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