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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宋“乘機下手”,按當時郵遞速度,應夔丞至遲3月9日可收到來信,由此判斷,“潛隨其後”之人很可能是應夔丞接到洪述祖指令後派出的,意圖跟蹤宋教仁,以為行刺做好準備。
對於3月14日應夔丞“寒電”,政府方面反駁道:“應未奉政府命令,擅剿捕人,應之糊塗兇橫已可誅也。又謂‘轉呈候示’,是以己竟〔意〕先殺人而後請示,遺禍政府,遂指政府主使,寧有是理?”[257]應夔丞之所以在尚未收到洪述祖對購買公債一事的確切答覆時,便“已發緊急命令”,很可能與他獲知宋教仁即將北上有關。在公共公廨第六次預審中,應夔丞律師愛理斯與應之間曾有如下對話:
愛問:汝知宋被刺前數日所作何事?
應答:宋將赴北京。
愛問:宋赴京登載何報?
應答:《民立》《民強》。
愛問:報載約在何時?
應答:約在三月十三日後。[258]
很顯然,宋教仁一旦北上,離開了應夔丞的勢力範圍,想要刺殺就比較困難了,因此他在獲知宋教仁即將北上訊息後,立刻於3月14日發出“緊急命令”,“設法剿捕”。
應夔丞3月14日“寒電”還有一值得特別注意之點,即應夔丞系以“應密”發出該電。自從2月4日洪述祖致函應夔丞提出“望弟以後用‘川密’與兄,不必再用‘應密’”以來,應夔丞一直遵守這個約定,但3月14日“寒電”卻忽然改用“應密”發出。這很可能是因為,在應夔丞看來,殺宋既為中央的意思,如用“川密”發電,則純屬應、洪私電(應手中“川密本”得自洪而非中央),洪將不便轉呈,故以“應密”發出,並“乞轉呈候示”。當然,不能排除應夔丞此舉還有一旦事情敗露,自己可以卸責於政府的意圖。有趣的是,洪述祖也想到了這一層,後來果真以應夔丞所發系“應密”電為由,試圖將責任推到趙秉鈞頭上,在1917年上海公共公廨預審時辯稱:“至於梁山巨魁四處騷擾,及緊急命令已發等電,均系‘應密’,並非‘川密’,故接到後即轉送與趙,不知內中所云何事,直至在青島涉訟,始悉‘匪魁已滅’之電當時雖然看見,因應身任巡查使之職,疑係捕獲盜匪,故亦不以為意。”[259]又稱:“當時我接到此電,因系‘應密’,我處無電本,故即轉送於趙,其中語句並未得知,現在觀之,顯系暗指宋姓。”[260]然而,由於2月22日之後,洪述祖手中事實上掌握著“應密電本”,[261]洪的上述辯解毫無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