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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根金條。”
頓時,
語驚四座,鴉雀無聲。
不光是大叔驚了,就連大夥們也都驚了。
一百根金條,這可不是什麼小數目啊。
別說擁有過了,就連看過都沒有看到過!
只有那種大地主,達官顯貴之人才能擁有這樣多的錢財好吧?
眾人不禁唏噓一聲,再看看這位大叔。
衣衫襤褸,儀容不整,滿臉的鬍渣比金條還要刺眼,很明顯就是一個捉襟見肘之人,估計花個一文錢都是個問題吧?
怎麼可能會擁有一百根金條?
這根本不是什麼談條件好嗎!
而是把人往死路里逼!
所以大家都為此而感到老鴇提出的條件,未免也太苛刻了一些。
甚至開始以為大叔會不會狗急跳牆,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極端之事。
但沒想到,
大叔竟然點了點頭,爽快答應了:“好的!一百根金條,就一百根!你可要說話算數!”
“恩,我就給你三天的時間,如果三天之後你沒有將一百根金條送到我這裡,我就當你是一個言而無信之人,見你一次,趕你一次。”
為了能夠儘快的坐享其成,老鴇就給大叔施壓,以三天為期限。
站在旁邊的眾人們,也實在不理解這個大叔為什麼會答應。
明知不可能完成之事還非要答應,這是腦子進水了?
他們開始在旁邊紛紛議論,大聲嘀咕著。
但為了女娃子,大叔也顧不得這麼多了,想都沒想,連頭答應,“好好!三天,就三天!”
“不過,你要是反悔了怎麼辦?”
大叔立即伸出小拇指,以一種不安全的語氣問道,“敢不敢當著眾人的面,與我拉鉤上吊一百年?”
“拉鉤這可都是小孩子的把戲了,誰還信這個啊,就立個契約吧。”
“不!我不信你那一套!我就要拉鉤!”
大叔異常偏執,並扭頭望著大夥們,“各位父老鄉親,各位大姐大哥們,請你們一定要給我們做個證明!三天之內我就拿一百根金條過來換回這個女娃子,她要是反悔了,五雷轟頂!六親不認!七竅流血!屍首棄於八荒之外,亡魂囚於九泉之下,十步之內,永世不得瞑目!”
“呵呵……頭不大,口氣倒是不小。”
老鴇倒也沒有生氣,就也伸出小拇指,和大叔拉起了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