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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在讀別人的故事,遼遠的故事。
他的理想遠沒有實現。他不會跳舞,也不認識蜂王,當然也沒有教他們那麼空曠、悠遠、自由自在的詩歌,他可以肯定,沒有人會在睡夢中喊自己的名字,更別說在夢遊中尋找自己的身影了。他一鞭子打下去,也沒有人會用石板阻擋,最多本能地用手遮擋,是的,那是本能。
他想,這是自己的錯。即使有學生的錯,根源也還是老師的錯。他很愧疚。那是1920年代的事了,現在是世紀的末尾了,怎麼會永遠實現不了那些看似簡單的夢想?
他教得無味,學生也學得冷漠。但在課後他們寫的《我的老師》的作文裡,他還是看出了他們對小學生活的懷念,對初中生活的不夠滿足。雖然沒有跳舞,沒有詩的調子,沒有蜜蜂的甜蜜,但小學的老師,還是比現在親切,他們握著自已的手,糾正每一個筆畫,有時還跟他們一起跳房子,老鷹抓小雞,搞衛生。而初中的老師已然高高在上,不陪他們玩了,題目也越來越難,八九十分的快樂,降落為六七十分的緊張和尷尬,小學,成了他們回不去的桃花源了。
“那些都是小兒科,沒用的。”邊批改,他邊想,是在安慰你自己嗎?頭腦上的另一個聲音在責問自己。在與同事談論這些對比時,他們也有同樣的論調,他似乎沒有那麼失落了。
沒有一個人寫他。
他更失落。
“我的老師”,他們去哪兒了?
她的作文,夾在中間。
翻開作文,竟然也被夾住了。小心地撕開,原來是用了幾顆煮熟的飯粒,壓得扁扁的,跟膠水一樣,幸虧是在兩個角上。這女孩,是要搞什麼鬼呀?不要讓老師看嗎?
“我最難忘的老師,是我現在的袁子溫老師,沒錯,就是你!”
終於有人寫自己了,他血脈開始賁張。但是,這是什麼人稱的寫法?第三人稱?第二人稱?在感嘆號的後面,還畫了三顆愛心,這不是文字,也不是標點符號,這算什麼?能算規範的作文嗎?他從來沒有這樣見過。
“我與他的相識,是因為一條狗。那時,我才八歲,他才十八歲,狗才三歲。他戴著眼鏡,卻很怕狗,我拉住狗的尾巴,讓他好好地過。他回頭笑了一下,我卻被媽媽罵了一頓,說拉了狗的尾巴,狗就長不大了。後來,狗就真的只有那麼高子了。但我不後悔,這是為了救老師才這麼做的。”
確有其事。自己記得,沒想到,她也記得。這第一次相見,是自己欠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