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終身事 (第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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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樁醜事裡拔了出來,若她真做了失德之事,元豐帝豈肯為晉王再指一個喪德之妃?
但其實這樁指婚是很不合乎禮儀的。晉王妃沒了,按說晉王得為她守一年。長公主剛去,馮蓁也得為她外大母守孝一年。一年內是不能談婚論嫁的。
太常卿勸諫過元豐帝,但元豐帝只覺自己的身子是日薄西山,能不能熬過一年還成問題,他死之前自然得為蕭論挑選一位合心意的王妃,因此力排眾議,強行下了旨。
眾大臣也知道元豐帝的情形,如今指婚這件事可大可小,誰也不肯擔負氣死皇帝的“美名”,所以這道聖旨蓋上玉璽後就出現在了馮蓁的手裡。
從前晉王妃暴亡到馮蓁被指婚成新的晉王妃不過短短几日,如何能不叫人下巴掉在地上。
蔣府的肖夫人聽到後對前來問安的馮華笑了笑,“你這阿妹還真是褒姒、妲己一般的人物呢。男人家都為她迷昏了頭,你可聽說燕王跟齊王為她打架的事兒了?”
晉、燕兩王打架這事兒乃是今日上京城內街談巷議的事兒。蕭詵聽說元豐帝給蕭論和馮蓁指婚的事時已經晚了,聖旨既然出了,就沒有收回的道理。他急怒攻心,當時便去找蕭論理論,兩人打了一架,臉上都帶了傷。
馮蓁聽了之後第一個反應是,蕭論的武力值看來不行啊,蕭謖跟蕭詵也打過,但蕭詵那時候完全不是蕭謖的對手,蕭謖打他跟耍猴似的。
馮蓁想了想,覺得還是蕭論這樣的男子好,至少她應當打得過,前提是薅夠足夠的羊毛,如此就不怕將來有家暴。
可是元豐帝為何突然指婚?馮蓁實在有些鬧不明白,但她心裡直覺當是蕭論提及的,因為元豐帝沒道理會突然給蕭論指婚一個還在守孝的女君。
那麼蕭論為何想娶自己呢?對於他們這樣的人,馮蓁絕不會以為是什麼動了真情之類的滑稽原因,必須得有利益相關,可馮蓁實在想不出來。
好在自有知道答案的人送上門來。
晚飯時,翁媼拿了一箱子東西到馮蓁的院子,“這是長公主留下的一些首飾,少夫人的意思是將來也唯有你能戴,所以讓我送過來給你。”
長公主的首飾是有定製的,戚容將來只是承恩侯的母親,自然是不能越矩的,也唯有馮蓁這個新出爐的“晉王妃”才有資格戴了。這也算是戚容的示好吧。
翁媼有些感嘆地看著馮蓁,“真想不到女君的親事竟然如此輕易地就解決了,長公主在泉下有知,也能瞑目了。”
馮蓁和翁媼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