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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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無關緊要的人,誤解與否,都不能改變什麼。
記者剛想上前來採訪姜沅,忽然被一隻胳膊攔住了,那位記者抬頭看到男人的目光,無端後背發毛,到嘴的話又咽了下去。
“讓開。”
那些圍觀群眾訕訕地給他們讓路,又用說不清道不明的目光看著兩人。
等他們上樓後,背後又傳來他們的議論的聲音,無非是她身邊的男人和先前的不一樣,又換了一個之類的。
有些人就是這樣,同情比自己慘的人,又嫉妒比自己過得好的人。
如果來找她的男人都是又老又醜的男人,他們會覺得姜沅是生活所迫而可憐她;但如果來找她的都是又高又帥的男人,他們就會罵她不要臉。
有時候姜沅都覺得這個世界很可笑,這世上的人,包括她自己,都可笑。
到家後,姜沅轉過身,對陸席城道謝。
陸席城道,“明天換藥,早點休息。”
姜沅默了默,她哪還有心情換藥,不過為了能早日看見,她還是要換的。
“我知道了。”姜沅想轉身直接進屋的,但陸席城今晚幫了她們,現在應該很晚了,她也不好意思丟下他不管。
況且,她自己在家也有點害怕。
猶豫片刻,她說,“這麼晚了,要不,您就在這裡住下?明天您也不用再跑一趟。”
“嗯。”
他答應的還挺乾脆,姜沅咬了咬唇,“我們這裡就兩個臥室,你睡我的房間,我去歡歡的房間。”
“不必了,我在沙發就行。”
“這怎麼……”
“或者,你和我一起。”
他成功把姜沅的話堵回去了,姜沅嘴裡剩下的話硬生生變成了,“那就委屈您了。”
陸席城沒說話。
姜沅等了片刻,去了洗手間,她手上和身上還有血,在浴室裡洗了半天,也不知道洗沒洗乾淨。
回屋又把衣服換下來,抓起衣服放在鼻子下聞了聞,血腥味很重。
她無法想象當時的場景,更想不到姜歡是在怎樣的心情下動的手,在姜沅的印象裡,姜歡是連螞蟻都不敢殺的人。
姜沅到現在還記得,小時候她們去野外踏青,五歲的歡歡被兩隻大公雞追的滿地跑,一邊跑一邊哭。
就是這樣一個單純膽小的孩子,她竟然殺了人。
原來那場大火,真正燒死的,是那個十歲的小女孩。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