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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繼光在喜峰口殺退了董狐狸,生擒了卜哈出,大同總兵馬芳在虎峪口,關隘被破,胡虜飽掠而歸,這件事,張居正本身只打算派遣非晉黨出身的李樂為首的御史前往檢視,能把監察的權力從朝廷伸向宣府大同,在張居正看來,本身就是一種成功。

可是,張四維非要畫蛇添足,非要去腐化李樂,手段盡出,威逼利誘把李樂摁在地上要李樂跪著當官。

這就犯了張居正的忌諱,他眥睚必報,李樂玩了一出身在曹營心在漢的把戲,把張四維給耍了,這就來到了張居正進攻的環節。

“兵科右給事中張楚城,論總督尚書王崇古,誥命不宜用金字,上奏請奪毀。”張居正說起了第一事,王崇古女兒的誥命用的是金字,這是不符合規矩的。

金印王爵專用,而金字誥命王妃專用,王崇古身上並沒有任何的爵位,使用金字是僭越。

你姓王,你不是王,敢用金字誥命?!

王崇古聞言面色大變,他帶著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楊博,希望楊博出來說句話,把這個彈劾平息下去。

王崇古的女兒嫁給了楊博的兒子楊俊卿,楊俊卿是隆慶四年的武狀元,在錦衣衛北鎮撫司衙門任事,是緹帥朱希忠手下的提刑推官。

楊博聽聞張居正如此說,滿是感慨,最終還是俯首說道:“陛下,臣慚愧,臣子楊俊卿所為,新鄭公當國之時,我兒僭越,還請陛下降罪,褫奪功名,削官身,回籍閒住。”

楊博沒有跟張居正嘮嘮叨叨,直接跟月臺上讀書的陛下認了罪,這是實打實的罪名,胡攪蠻纏,只會讓自己陷入更加尷尬的境地。

楊博選擇了束手就擒。

朱翊鈞放下了鉛筆,坐直了身子,看著楊博平靜的問道:“楊太宰何時知子僭越禮法?”

“事後方知,還請陛下明鑑。”楊博到了這個份上,選擇了實話實說,這種細節根本不重要,他兒子僭越禮法大罪,他教子無方,就應該受到牽連。

“何人僭越?”朱翊鈞看著楊博再次詢問道。

楊博俯首說道:“我兒楊俊卿、王少保、前元輔高拱、司禮監秉筆太監陳洪,四人所為,此乃專擅重罪,還請陛下嚴懲不貸。”

“如此,元輔先生以為應當如何?”朱翊鈞看向了張居正詢問道。

張居正俯首說道:“回稟陛下,臣以為理應收回楊俊卿夫人的金字誥命,楊俊卿、王少保罰俸一年為宜。”

“嗯。”朱翊鈞一愣,張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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