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14(修 (第3/4頁)
純情大女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我也發現了人不能自證,不然我老老實實記錄下的過程,都能被曲解成犯罪者自白。
先放下這個。
以及,你沒發現你論斷中沒有提到的遺漏嗎?
光腦的訊息,怪物的離去,從宿舍出來的人影。
我現在來補齊最後一塊,恰好也是獲救的真相。】
【先解答一下我是怎麼逃脫的。
這確實和之前有人提到的光腦,與怪物的離開有關。
我當時記錄下了她發的訊息,不知道大家發現沒,其實我判斷的依據僅僅是,她來自二姐賬號,但她並沒有說自己是誰,期間唯一能確認身份的視訊通話,我也沒有接通。
所以對面是不是二姐,這確實是存疑的。
因為後頭的確實不是二姐。】
【而是安靜。】
到此為止,因為貼主迴歸而平息的爭論又重新爆發。
比起冷靜自持的解釋,人們更傾向感情流露的、被冤枉的難以置信,毫無疑問,朋友就屬於後者。
這種受害者的態度又讓人反過來審視xxx的推理了。
更重要的是。
安靜的重新出場。
在故事開頭,就已經死掉的、曾經的主角。
【當時光線很暗,所以我沒發現,從宿舍出來的,大概不止是那個怪物,還有安靜。
也有可能是、一開始,那個怪物就在教學樓,從宿舍出來的只有安靜。】
【開始,安靜邀請我一起回宿舍,而我懼怕她已經死掉的事實,沒有跟她一起回。
她不知道我們對宿舍教室安全的考量,看到我沒回宿舍就擔心我的安全……
我顧忌的物件,卻擔心我的安全。
讓我想起當時我和二姐的討論,我們會不會還有著與舊友的情誼……
因為安靜已經死了,自然不怕再觸碰規則,所以她就決定來到教學樓找我。
但是她也不知道我的位置嘛,就只能拿別人的、室友的、也就是二姐的光腦。來問我位置。
之後,我受到的步步緊逼的訊息,都是安靜再找我。
所幸,千鈞一髮時,她找見我了。
那怪物離開也不是因為廁所裡頭有什麼更危險的,而是安靜,安靜看見怪物撓門,推測我在裡頭,所以把怪物引開了。
並最後,找到了在隔間被嚇到的我。】
【……所以@xxx,正是因為如此,我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