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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時候,孫總也是個不懂事的毛頭小子,當時就覺得,這姑娘長得唇紅齒白,好生漂亮。
那次之後的十年,雖然在一個鎮上,卻沒什麼機會再打照面。
當然,孫總的意思是,他們的緣分大概從那個時候便定下了。
而不是想說自己對一個黃毛丫頭有什麼不該有的想法。
十年之後,姑娘到了二十歲,說來也巧,還是在飯局上,兩人再次遇到。
從淺聊到深交,從欣賞到心動,再從相知到相愛,一切都發生的不受控制……
提起那女子,也是個可憐人,從小家境貧寒,又是個孤女,父母離婚以後,皆不願意撫養她,於是便從小到大跟著奶奶生活。
十三歲,便因為交不起學費,輟學了。
不過悽慘身世,並沒有磨滅她的夢想,她的追求,她想要改變命運的,在逆境中,努力向上生長的頑強生命力。
就是這麼一個喜歡透過救贖別人才覺得自己有價值的人,遇到了一個,需要被別人看見被救贖,才說明自己有價值的組合,開始了一段在心理學上很病態,在俗人嚴重,是真愛的,轟轟烈烈的虐戀。
大抵溫黎是個正常人,他講到動情之處,此去經年,並不因為歲月而忘懷,仍舊眼眶紅了紅。
溫黎看著他,卻理智地眨了眨眼。
她點點頭,有些不解,“孫總,既然喜歡,為何不能在一起?”
這句話問出口,孫老闆才怔了怔,“我大她十歲,且離婚有一子,她年華正好……”
溫黎點頭,“那又如何,既然是兩情相悅,那她肯定是不介意的,您的擔心,就是多餘的……”
孫老闆這才嘆了口氣,“是啊,不過那個時候,也是非常不自信,總覺得的,她有理想有追求,有更廣闊的人生,而不是跟著我,柴米油鹽……”
孫老闆說到這裡,端起來美式,淺淺抿了一口,也不知是咖啡太苦,還是這段感情太苦,總之擰著眉頭,才勉強嚥下去。
他臉上露出一絲欣慰,“事實證明,我眼光很準,如今她在北京出人頭地,身家幾百個億……再也不是那個,遇到問題,只會哭鼻子,在我面前撒嬌的小姑娘了……”
溫黎不知怎地,就想到自己和李懷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