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蠻荒中的運動鞋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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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罹說的皮鞋是鞋面帶皮質的鞋子,不是那種西裝領帶配皮鞋的那個皮鞋,畢竟還得穿著鞋子狩獵,不太適合,就像穿皮鞋不能打籃球一個道理,鞋子再好看但首要的還是的合適。
樣式方面,一些運動鞋的樣式就十分適合,比如籃球鞋,它本來就是為了劇烈運動而設計的,包裹性也好。
羅罹之所以想到製作皮質鞋,是因為他們實在有太多的恐龍皮了。
恐龍皮粗超厚實,用來做皮裙的話根本不合適。
所以大量的恐龍皮都浪費掉了,收藏起來吧佔位置,扔掉的話似乎又有些可惜。
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當然將恐龍皮製作成運動鞋,也不僅僅是做出個外觀就行,它的本質是動物皮,雖然粗糙厚實,但裡面還是有油脂的。
不處理的話,可以想象,穿著它的面板恐怕會出現各種問題,鞋子的保質期恐怕也不長久,容易有味道,腐爛。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傳統工藝,制皮,又或者說皮革工藝。
羅罹首先去查了查怎麼將動物皮製作成皮革。
電腦中能找到的詳細資料還挺多的。
步驟也十分的完善,每一步都清晰無比。
第一,浸水。
將用鈍器徹底去肉的獸皮在清水中浸泡1到2天。
第二步,脫脂。
用硫磺粉加溫水進行清洗一到兩個小時,然後用清水洗十分鐘。
第三步和第二步差不多,但時間要長很多。
用弱硫酸溶液和淘米水溶液混合,將洗過的獸皮放入其中,用重物壓著,侵泡1到2周。
和染布差不多。
只不過這個過程的作用是讓獸皮的組織發生變化,變得柔軟可用。
這一步十分重要,可以說能讓動物皮徹底變成能夠使用的皮革就看這一步,不僅能脫脂,還能殺菌。
硫磺粉應該也不難得到,他們這裡離火山近,火山旁邊的風甚至都帶有一股子刺鼻的硫磺味道。
第四步就是涼曬整理了。
將侵泡一兩週的獸皮取出,用剪刀剪去邊緣的厚皮硬皮,將獸皮搓軟。
然後將鹽加入清水中,將獸皮上的硫磺味,米粉全部清洗得一乾二淨。
再在太陽光下自然風乾,不能暴曬,容易讓皮質硬化,等晾乾後一塊能使用的皮革就產生了。
當然恐龍皮實在太粗太堅硬了,這樣處理出來的皮革的柔軟度還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