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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也覺得很奇怪,沿途他們走了一百多米都沒有看到一個監控,很不合理。
路兩邊的安置房大概有幾十棟,這樣的規模肯定不算小,為什麼會沒有監控呢?
而且按照剛才的工作人員你說,這裡住的人是附近各個村子遷居來的,不裝監控不是更奇怪了嗎?
沿途監控都沒有一個,那這樣的路線就很適合拋屍。
從森林公園的湖泊出口到這裡,大概是五公里的路程,開車十分鐘都不到。
明堂聯絡了李燕山,李燕山也不知道這裡的具體情況,但他幫忙找到了這裡的管理員。
安置點是各個村遷至來的,因此也有設定居民辦事處,辦事處的負責人沒多久就從一個路口出來,看到路邊站了一群人,立刻就迎接了上來。
負責人叫梁俊生,年齡大概五十歲。
明堂問:“你們這個安置點怎麼不裝監控?”
梁俊生嘆了口氣:“原計劃是要裝,不過因為剛剛搬過來的時候,才夠的攝像頭數量有限,然後有一棟樓的車總是被人劃破,因此將裝在大路上的監拆除裝到了他們單元樓下,所以大路上才沒裝監控,這想著大家要真的有什麼矛盾,也不至於在大馬路上就撕吧,於是這裡的路上後來就沒有加裝監控。”
“······”
一瞬間,在場的所有人都無語了。
你以為的你以為,只是你以為。不安章程辦事,導致現在影響了他們查案。
整個居民點,沒有一個監控是對著大路的,離譜倒有個監控專門對著路邊兒的一排花,說是怕其他人看花長得好看給偷了,所以用監控看著,公器私用。
小丁吐槽道:“講實話,這是我辦案一年,遇到的最離譜的事情。”
不過這種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也沒人正式去管理,落實這些細節,負責人又是這裡居民推薦出來的,很多東西不合章程都很正常。
這就是權利下放的弊端,給的權利過了火,才會導致出現這麼離譜的事情。
明堂留下小丁和蘭寧,對這個安置點所有的出口的監控48小時內的進行調取,目的是想看看昨天夜裡村裡有沒有車輛出入。
而明堂和邱少揚以及陸長風三人,沿著道路繼續向前行駛,往前不到一公里就是大路。
上了大路便有了監控。
泌陽是一個縣級市,因此他的城區比較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