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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PK定下的規矩,就是在兩分鐘之內攻入對方學校的校園網,奪取網路操控的主動權。這種方式,說白了就是駭客行動。
駭客的歷史由來已久。最早發生在1961年麻省理工學院的技術模型鐵路俱樂部,當時俱樂部成員們為修改功能而黑了他們的高科技列車組,早期駭客就是這樣對技術極為感興趣,致力於探索、改進現有程式的極限,因此也被稱為“極客”(geek)。到了70年代,駭客也還沒有進入計算機網路,他們玩的是電話系統,免費享用長途通話,史蒂夫·喬布斯和史蒂夫·沃茲尼亞克在成功之前,就經常操控電話交換網路,打免費長途,還宣稱可以隨便給英國女王或者美國總統打電話。所以,我們在《駭客帝國》中,看到主人公尼奧經常在打電話,而不是在玩電腦,因為當時的駭客就是“黑”電話系統的。
80年代是駭客歷史的分水嶺,因為它標誌著完備的個人計算機被引入了公眾視野,在美國隨著個人電腦的廣泛普及,引爆了駭客的快速增長。90年代是駭客真正開始臭名遠揚的起點,駭客這個詞,被屢屢犯下網路罪行而遭大量高調抓捕的“破解者”所玷汙。
但是,不管“駭客”代表的是一種值得炫耀的身份,還是一種遭人唾棄的惡劣行為,“駭客”們都有一個共同特徵,就是技術過硬,能入侵別人的系統。為此,“駭客”其實就是入侵者,是不經允許進入他人領地的闖入者。
所以說,韓峰和黃濤要入侵校園網,扮演的是一種撥號上網時代的“駭客”。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見韓峰和黃濤已經站在了電腦邊上打算比拼,細心的陸可兒忽然說道:“你們等一等,應該先簽訂一份責任協議。”
黃濤和身旁的那些學生,都奇怪地看向陸可兒,“什麼責任協議?”陸可兒不緊不慢地說:“不管是韓峰入侵江中大的校園網也好,還是黃濤入侵了江中師大的校園網也罷,一旦被學校發現,肯定會來找你們麻煩,到時候責任誰來承擔?必須先講清楚。為此,我建議你們PK的雙方要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如果韓峰成功入侵了江中大的校園網,責任由黃濤你來承擔;如果黃濤入侵了江中師大的校園網,責任由韓峰來承擔。願賭服輸,怎麼樣?”
韓峰聽陸可兒一說,覺得很有道理。自己想得最多的還是技術層面,對法律責任層面的事,基本沒去多想。儘管自己腦海中也有這方面的隱憂,但也只是一掠而過。其實,這裡面還是有很多隱患的。如果真鬧出觸犯法律的事情來,可不是他一個學生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