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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就這麼走了,我捨不得你啊!雖然你對我很嚴,但是我挺喜歡你的,我希望你能夠留下來,和我一起到夫子那裡學到更多的東西啊!”
“弟弟啊!”蒙恬輕聲說道,“你現在已經不是當初了,依賴思想也最好給我收著了。你要記住,每個人的道路都是每個人自己去走,道路是屬於自己的。哥為什麼要選擇這個時候出師,那因為我覺得我在夫子那裡所學到的,可以在實際生活中運用,所以我才出師。再說,如今大秦需要我們這些學有所成的人,其次就是李斯堅持投秦,李斯是荀門最傑出的精英,他的那些思想對秦政非常有用,他這一次要入秦,我也要竭力的支援他,讓他能夠得到君上的重用。如今君上被奸商呂不韋所架空,也許李斯能夠幫助君上親政。”
“大哥!”蒙毅忽然間抱著蒙恬大哭,“我真的不習慣一個人過日子!”
“像個男人一樣好不好?”蒙恬捶著蒙毅的背喊道,“你當初反翹的時候不是很厲害嗎?我要走,你怎麼就慫了?”
“哥!蒙毅從來不是慫蛋!”
“既然不是慫蛋,那你應該清楚你自己的事情吧?”蒙恬鬆開了蒙毅,他便去開啟了抽屜,拿出一支經過他精心改良過的狼毫,蒙恬將這支狼毫遞給蒙毅,說,“這是經過我改造過的狼毫,效能比以前的狼毫要好得多,首先是吸墨更多,然後容易清洗,再之就是這毛不容易脫落,這是我私下發明的法寶,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蒙毅拿過這支狼毫,仔細看了一下,說:“大哥!我看,這沒什麼特別的,跟以前的狼毫沒什麼區別啊!”
“外觀上確實跟以前的狼毫沒有什麼區別,但是這效能真的截然不同。你用一用就知道了。傳統的筆,裡面都是實心的,而且那毛,都是狼毫,吸墨又少。我把筆管改為空心的,並且在狼毛中加入細膩的羊毛,這狼毛和羊毛一組合,筆的書寫效率就高了很多了。這毛不僅僅用細線固定在這筆的一端,並且我還在這筆頭塗上了漆,使其更加穩固。”
“你這筆還叫玉龍筆?”
“我用這筆來書寫時,感覺行雲流水,宛然如蛟龍出海一般。所以,我就給它命名為玉龍。”
“玉龍此名,只適合於君王,而不適合運用於我們這些臣子,為了激勵自己能夠學有所成,還不如命名為繩勵,取勸學之精命名,使之不斷的激勵自己,讓自己不斷取得進步,如何?”
“既然你想以勸學之精華命名,那麼我就以此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