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飯局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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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有多做必要的解釋,如果哪家公司能做出這種事來,不倒閉那真的是運氣好。但凡有腦子的公司,都會把收入拆分成基礎工資加獎金,基礎工資可以比較低,獎金可以比較高,甚至佔員工總收入的比重超過50%。
這獎金怎麼發、什麼時候發,都不寫明,不確定,便於隨時調整。”
林明聽到秦雯雯的話點了點頭,這樣操作的公司市面上多了去了。
網際網路大廠寒冬的那幾年,別說獎金說沒就沒了,有的大廠甚至能把歸屬到員工名下的股票直接扣了,跟搶劫沒什麼兩樣。
秦雯雯接著將目光看向了第二條:“逼迫員工離職(轉崗)或者降薪二選一。我有一個當事人就是這樣的情況。
應對這種手段的辦法也很簡單,只要臉皮厚就行了。
無論是轉崗還是降薪,只要你不同意,公司就不能強制這麼操作。
不然,輕則員工可以提被迫離職,重則員工花兩年打官司最終要求恢復勞動關係,這兩年工資都要補給員工。”
她緊接著又說道:“但會犯這種錯誤的,基本都是小公司,大公司的薪資結構都會用我上面說的那種低基礎工資加高獎金的形式。
這種情況下,員工跟公司乾耗著,獎金就別想拿了,等過上一年,公司再直接違法解除,賠個2N,說不定都沒你損失一年的獎金多。”
林明仔細思索一番後,睜大了眼睛:“這麼操作也太。。。”
這時,他想起了自己剛剛制定好的薪酬制度,猶豫片刻,他決定暫時還是先不做調整。
秦雯雯笑道:“這麼做也不是萬無一失的,最後還是要看法官的良心。”
她說著再次開啟了電腦上的一個資料夾,裡面放著密密麻麻的PDF檔案,她開啟了其中一個。
“這是浦東銀行的一個判例,這家銀行在魯省的分行就是這麼噁心了一個員工,強行讓員工平均一個月到手2萬多的工資變成了2000的基礎工資,等到一年之後再進行非法辭退。
具體為什麼要這麼去操作員工,原因比較複雜全在判決書裡。
一裁兩審,最終法院認為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工資不能代表員工的真實收入,因此最終酌定將先前的22000元作為賠償的計算標準,定了42萬的賠償。
除此之外,銀行因無法證明從22000元降薪至2000元工資的合理性,又被判賠之前員工十多個月的工資差額,25萬。”
林明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