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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村各戶都知法、行法、守法,讓張大人的新政新規落到實處,更讓地方鹽民不致糾集起事,朝廷也應當如鐵業、屯田一般,闢出條專司鹽業的官路。為此,臣諫言:當在京中設立緝鹽司,再從各府道巡按中分撥數人專作緝鹽巡按。這樣不僅能催管兵民自督,還可與朝廷上達下效,以官吏為口眼,代朝廷近民生、傳民意,如此就更可嚴密監理鹽業了。”
說著,他不等蔡延開口,又繼續口若懸河:“近年西北鬧荒,南地水患,二地莊稼都不見收成,本就多靠東海鹽田的課稅資補,可朝廷特許的賣鹽商人,本就有災荒募捐的義務,此番將銀錢捐報給了災地,他們又還要賦朝廷的稅。為了不虧本錢,鹽商只好抬了鹽價,如此,未受災的地區,官鹽市價便漲得厲害,而官鹽貴得離了譜,百姓吃不起了,便就只好尋買私鹽,這般有利相逐,私鹽就猖獗起來。去年中至今年初,光是京兆司一部,就繳獲私鹽逾三千兩,而刑部近年也多察私鹽竄犯之事,許多市井兇殺、欺詐與百姓誤食毒鹽之案也因之而生。由此可想,如若朝廷對鹽業坐視不理,則官鹽無市、私鹽生髮,一旦成了歪風,長此以往,則官鹽難存,官稅亦難收矣。”
說到此,他終於惋然一嘆,面向內閣首座的蔡延道:“蔡太師,內閣諸位大人,這到頭來豈非還是傷了我朝國本麼?多不合算哪?”
實則這緝鹽司一策,在裴鈞的前世,原本是蔡延為了替蔡氏麾下的萬千爪牙謀取巨利而率先想出的生財之道,用的也大半是裴鈞所說的這些由頭。此策一旦行使,便可叫各地巡按都成為鹽商、鹽戶賄賂孝敬的物件,而巡按平日還可從轉運中隨意盤剝扣利,再上奉給緝鹽司,此後便可叫蔡氏賺得盆滿缽滿。由這千萬銀錢滋養個十年八年的,蔡氏就更能巨樹生枝、根莖遍佈了,若無挾制,則官中還有什麼路是他們鋪不平的?
可這一世,此策不僅先被裴鈞提出來不說,這提出之後,搶了人財路的裴鈞竟還全似無辜地問起了蔡延意見,顯然是嫌自己這話不夠分量撼動內閣,也知道單靠自己是拿不到內閣票擬的,便還想讓蔡延再說兩句,替他打個保票。這一看就是算準了蔡延為此事早已排下了票權,絕不會輕易拱手相讓,而此案如若在內閣透過,憑的又會是蔡延的這些排布,裴鈞根本半分力氣不必去花,諫言就可透過,透過後的領頭操理人,自然又是提出者裴鈞,蔡延再想要插進一腳,那就比登天難了。
這下子,幫裴鈞說話,蔡氏是替裴鈞打了工,不幫裴鈞說話,那蔡氏私下付出的人情無數就都付諸東流,更要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