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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指根比其他的手指粗一些。
陸司語蹲下身凝視道:“嫌疑人的右手中指可能帶了戒指,這戒指,好像還不小……”
程小冰有些好奇問:“陸司語,你怎麼知道會在哪裡有血跡?”
整個廠房巨大,想要在這裡精準找到血跡不亞於大海撈針。
“拋屍的人應該是對這裡十分熟悉,他本來的打算,就是把屍體拋入這個坑中,所以他進入以後,沒有走彎路,直接到了這裡。而且,被害人身形高大,拋屍者身形相對他矮小,於是,拋屍者在右邊的臺子這裡歇息了一下,走走停停,揹著扔到這個坑裡的。”解釋到這裡,陸司語又照了照旁邊,那幾個放置工業鹽的袋子上,也有一些血跡反應,“他在那裡翻找了化學物品,拋灑了幾袋,掩埋了屍體,然後帶走了屍體的衣服,用那衣服擦去了部分血跡。”所以,有一些血跡只是模糊的一團,看不太清晰。
“行動速度慢,相對矮小。”程小冰抿了一下嘴唇問:“所以說,這拋屍的不會是來過這裡的年輕人了?”
陸司語搖搖頭,側頭思考了一下:“瞭解這裡的佈局,知道化學品存放的位置,我覺得,這人倒是更有可能是當年曾經在這裡工作過的人,也許上了歲數,所以體力有點不足。”
宋文點頭表示贊同,“他只是知道這是一處廢舊的工廠,並不知道這裡成為了那些年輕人的聚集地,如果他知道這裡會有那麼多人來往,就不會把屍體放在這裡了。”兇手敢於把這裡作為拋屍地點,一定是覺得這裡足夠隱秘,而且他把屍體毀壞的徹底,覺得不會有人能夠找出死者的身份。
要不是有那些地下樂隊聚會在這裡,這屍體怕是十年八年也不會有人發現。宋文想了想又說,“我覺得有一種可能,拋屍的時間,是在那些地下樂隊使用這裡前。”
林修然也道:“剛才問過那些年輕人,他們大概是五個月前開始使用這裡的,所以死亡時間,拋屍時間可能早於他們發現這裡,這個時間也和屍體的狀況相吻合。也就是說,死者死亡,至少是在五到六個月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