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小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次日上午,雷峰坐在二樓陽臺,拆著快遞包裹網購的電腦到33了!這檯筆記本,花了雷峰整整五千塊,不得不說,早些年物價低的時候,某些與高科技掛鉤且暢銷的東西,反而是挺貴的。“萬幸我這明星身份,否則老媽只肯給我五百”雷峰拆開包裹,取出國產“幻想”筆記本。“終於可以下自己喜歡的小片片了!”雷峰很激動!今天是七月四日,星期天。因為先前各自得了一萬塊分紅,王惜田、施柔等人,現下也不去理髮了,幾人將“八仙理髮殿”關了後,雷峰給他她們一人準備了一首單曲,如今正在屋裡頭練歌。“沒有負擔的少年們”雷峰有些羨慕。他如今看似成了入線藝人,但三線評比已過去幾天,別說什麼廣告、代言,就是那種小型或個人商演,都沒人找他!說起來,經紀公司的電話,雷峰也接了幾個,可惜一條“不得干涉髮型”,便無人問津了至於唱片公司,自群山之後,雷峰“狂妄自大、人品低下、個性惡俗”的傳言,便流傳於業內。雖基於幾首網路很紅的作品,問的人還是很多,其中甚至不乏“原創”、“滾動”等大公司,但這些公司所要的,卻只是雷峰的幾首歌。換而言之,就是隻要作品,不要人。或者,雷峰若以詞曲創作人的身份,這些公司也十分願意簽下甚至,還有公司請雷峰為其下藝人寫歌,價格以單曲來算。但這些,雷峰都拒絕了!他如今缺錢,但也不是急需不可。歌曲版權這一塊,雷峰是不會放的!他是一出作品便在網上註冊歌曲版權的人,對於音樂相關版權,雷峰看得很重。這或許是因為“前世”也是唱歌的,他能夠將八萬獎金,一人一萬分給施柔等人,能夠免費為朋友製作單曲,卻絕不會將歌曲所有權送人!這不比當初的“天機”!對於雷峰而言,歌曲這一塊,是他能夠完成的,所以誰也別想搶而“天機”中的那些乾貨、點子、創新,說到底,雷峰自認無法將其變成真正的作品,所以扔出來絲毫不覺得心疼。或許今後有人會覺得他傻,畢竟幾個網文的創意,可以造就無數寫手幾個新奇的故事,可以拍成一部部電影幾條綜藝的想法,可以打造一個綜藝盛世甚至一個“微博”的概念,可以成就一個市值百億的大公司但是,雷峰做不到啊。他自認是有些急智、小聰明的人,但對於將一個概念寫成、將故事編成劇本實在沒有信心。點子是什麼?它可以是優秀的創意,也可以是糟糕的想法。在沒有獲得成功之前,再天馬行空、潛力無窮的點子,那也只不過是一種存在於主觀上的東西。b2b模式牛嗎?阿里巴巴就是靠它崛起!但創業之初,b2b模式沒人知道嗎?當初馬雲拿著b2b模式的“中國